2024年度县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计划及方案汇编5篇
【篇一】
(一)加强传染病防控工作。加强传染病网络报告管理,及时处理传染病自动预警系统,提高传染病报告质量,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报告率达95%以上,传染病网络报告及时率、审核及时率达99%以上。依法做好流感、霍乱、手足口病、布病等重点传染病的疫情监测、调查处置和预防控制工作。适时开展发热门诊、肠道门诊、流感和手足口病等防控工作的督导,开展霍乱外环境和水产品监测及腹泻病人检索工作。密切关注新发传染病,并及时开展相关知识培训,提升业务能力。
(二)加强学校卫生工作。一是要与教育部门合作,加强学校健康教育工作,建立学校健康教育工作网络。二是要加强指导学生常见传染病防控措施,做好传染病早期预警和有效处置,严防学校传染病疫情蔓延。三是要加强重点传染病的监测,适时开展结核病筛查工作。四是开展近视眼筛查。
(三)推进艾滋病防治工作。完成艾滋病防控工作目标任务;全力推进贫困艾滋病机会性感染患者救治工作,提高艾滋病患者治疗率,降低病死率。加强艾滋病患者随访管理工作,加强对重点 人群和高危人群的干预工作。做好艾滋病相关知识的宣传工作,开展“12.1世界艾滋病日”现场宣传活动。
(四)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按照结核病防治规划的要求,完成各项结核病防治工作目标,报告肺结核患者和疑似肺结核患者的总体到位率达到95%以上,病原学检查阳性肺结核患者的密切接触者筛查率达到95%,肺结核患者病原学阳性率达到50%以上,耐多药肺结核高危人群耐药筛查率达到95%以上,肺结核患者成功治疗率达到90%以上,肺结核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90%以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结核病检查率达到90%以上。加强耐多药肺结核病的筛查、诊断、治疗和管理等防治工作,有效落实耐多药肺结核病重大疾病保障政策。重点加强医疗机构、学校的结核病防治工作。认真开展“3.24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结核病防治知识知晓率。
(五)加强职业病监测工作。按照规范开展职业病监测。职业监测内容包括粉尘监测,噪音监测和风速监测。
(六)做好检验检测工作。完成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项目;完成国家食源性疾病病原学监测项目;继续做好饮用水、食品、公共场所等日常监测工作;做好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工作;做好疫苗接种后免疫效果监测;做好艾滋病、结核病检测工作;做好食品安全事件检验工作;做好实验室资质认定工作。
(七)做好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加强急性血吸虫病感染预防控制工作,进一步加强重点 人群特别是渔船民等水上作业人群、学生及外来人员的管理和血防健康教育。以疫区乡村、学校为重点,面对面为群众、学生讲解血防知识,张贴宣传画、刷写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对高危人群进行预防性服药,做到“看服下肚”。加强网络直报管理工作,如有急感发生,第一时间报告省血地办、省寄研所防治科,务必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治疗和早干预。做好晚期血吸虫病人救助治疗工作。
【篇二】
为了进一步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依据《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及《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重点检查工作内容
(一)预防接种管理
1、检查对象:疾控中心、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
2、检查内容:接种单位和人员资质;疫苗接收、购进、分发、供应、使用登记;预防接种规范服务情况。
(二)传染病疫情报告
1、检查对象:疾控中心、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
2、检查内容: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是登记报告内容、时限、登记名称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三)传染病疫情控制
1、检查对象: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
2、检查内容:是否建立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及应急处理预案,二级以上综合医疗机构是否设置感染性疾病科,以及被检查单位内被污染物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实施消毒或无害化处理等情况。
(四)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
1、检查对象: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
2、检查内容:消毒隔离制度管理组织和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是否有专(兼)职院感控制人员;医疗卫生人员接受消毒技术培训情况;实际消毒工作开展情况(特别检查重点环节重点部门);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索证、使用和管理情况。
(五)医疗废物处置
1、检查对象: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2、检查内容:是否建立医疗废物管理机制,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制定并实施有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送、运存和处置等重点环节管理以及登记造册记录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消毒技术规范》和《突发公共医疗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
三、工作要求
(一)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传染病防治监督重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支部书记焦明立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副书记肖峰同志担任,成员由执法大队全体监督员组成。办公室设在一中队,由孙小良同志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二)在组织开展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时,将往年检查不合格的单位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同时,加大执法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对涉及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的要说明情况,重大案件及时上报查处情况。
(三)在开展监督医疗废物处置工作时,加强对尚未建立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医疗废物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及时复查整改落实情况,发现对提出问题未及时整改到位的医疗机构,予以处罚、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