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七张问题清单”工作机制全套方案
“七张问题清单”是建立党的领导持续改进机制、构建党建统领整体智治体系的突破性抓手,是省委着眼于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全面加强党的建设部署的“牵一发动全身”重大改革。为切实推进“七张问题清单”应用体系化、规范化、常态化运行,不断完善党建统领问题闭环管控新机制,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七张问题清单”乡镇层面贯通工作的通知》和《2023年乡镇(街道)“七张问题清单”工作月度评分细则》制定本机制。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七张问题清单”涵盖巡视、审计、督查、生态环保督察、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网络舆情、群众信访等领域重大问题。上报问题清单须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纳入全量问题库和推送“蓄水池”。
线下问题上报:街道干部和村社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可对照《七张问题清单分工表》,将问题报送至分工表上的对应联络员处,由联络员进行筛选并经过分管领导审核,每月15日之前至少报送2个问题。
线上问题上报:借助基层治理四平台归集各个领域的问题,由总联络员每月从中筛选出至少2个问题清单上报。
(一)纳入清单问题
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牵头,会同领导小组相关成员研究清单内容。根据清单内容将问题交办至相关责任人,由责任人负责及时向清单主管部门报送整改方案、反馈进展情况、申请办结销号。
(二)未纳入清单问题
全量问题库中未被纳入清单的问题,由乡镇(街道)自行整改,按照定目标任务、定责任模块(平台)、定具体措施、定完成时限“四定”要求,采用“一表清”方式(见附件6)线下进行动态管理,实现全量问题发现、交办、整改、办结闭环管控。问题办结后及时在“七张问题清单”应用内将“当前状态”更新为“已完成”。
(三)计分标准
根据当月纳入省、市、县级问题清单主(被)动发现情况进行加(扣)分。
①主动发现的,每个问题按照省、市、县不同的发布层级对上报主体(干部或村社)进行相应加分,省级3分/个,市级2分/个,县级1分/个,若本单位作为协同单位则减半加分。
②被动发现的,每个问题按照省、市、县不同的发布层级对问题责任对象(干部或村社)进行相应扣分,省级3分/个,市级2分/个,县级1分/个,若本单位作为协同单位则减半扣分。
自问题交办之日起,相关责任人在规定期限内上报整改方案。逾期上报的,对整改责任人或村社年终考核按照省、市、县级问题分别扣3分、2分、1分,若本单位作为协同单位则减半扣分。
(二)进度反馈
整改进展根据各清单分机制定期报送,直至清单销号。
①进度反馈期内,每期均按时完成进展反馈,对整改责任人或村社年终考核按照省、市、县级问题分别一次性加3分、2分、1分,若本单位作为协同单位则减半加分。
②进度反馈期内,进度反馈缺位1次,对整改责任人或村社年终考核按照省、市、县级问题分别扣3分、2分、1分,若本单位作为协同单位则减半扣分。
(三)办结销号
办结销号验收审核,一般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填写《“七张问题清单”整改工作销号审批表》报清单主管部门审核。
①按时完成办结销号,对整改责任人或村社年终考核按照省、市、县级问题分别加3分、2分、1分,若本单位作为协同单位则减半加分。
②逾期办结销号,对整改责任人或村社年终考核按照省、市、县级问题分别扣3分、2分、1分,若本单位作为协同单位则减半扣分。
对“七张问题清单”整改销号过程的工作方法、制度创新、优秀案例进行总结提炼。
①七张问题清单相关做法列入省、市、县级“示范榜”,对整改责任人或村社的年终考核分别加4分、3分、2分。
②相关做法获得中央和国家部级、省级领导批示肯定(批评),对整改责任人或村社的年终考核分别加(扣)6分、4分。
③相关工作获得中央和国家部级、省级荣誉,对整改责任人或村社的年终考核分别加4分、2分。
④被省、市、县督查通报作为反面案例的,对整改责任人或村社的年终考核分别扣3分、2分、1分。
附件1:《街道“七张问题清单”分工表》
附件2:《“七张问题清单”新增问题报送表》
附件3:《“七张问题清单”整改工作方案报送表》
附件4:《“七张问题清单”整改工作进展反馈表》
附件5:《“七张问题清单”整改工作销号审批表》
附件6:《全量问题整改情况表》
附件7:关于征求《街道“七张问题清单“工作机制》意见的通知
附件8:关于印发《街道“七张问题清单”工作机制》的通知
附件1:
街道“七张问题清单”分工表
类别
内容
分管领导
联络员
巡视
巡视巡察问题
督查
上级督查问题
生态环保督查
生态环境问题
农村人居环境问题
城区环境问题
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
安全生产问题
自然灾害问题(防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