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稿:准确把握税收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部署全市税务系统贯彻落实措施,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会精神上来,以坚决的态度、坚定的信心、坚实的举措,不折不扣落实全会部署的改革任务,全力服务全会确定的改革目标圆满完成。
下面,我结合全市税务系统工作实际,讲三个方面的贯彻落实意见。
一、准确把握三中全会部署的税收制度改革方面的主要任务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共有15个部分,分三大板块。第一板块主要阐述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第二板块主要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国家安全、国防和军队等方面部署改革。第三板块主要讲加强党对改革的领导、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决定的说明中指明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方向:“统筹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增加地方自主财力,拓展地方税源,合理扩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适当加强中央事权、提高中央财政支出比例。”围绕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从健全预算制度、健全税收制度、完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等方面作出了重要部署。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以33个“税”字统领税收改革,并在第二板块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中,明确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主要任务。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主要从预算制度、税收制度、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等领域作出相应改革部署。
在预算制度改革方面,《决定》提出了七大主要任务,这块跟税收工作关系不大,这里不再赘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