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抗洪抢险工作的提示
2024-08-02 283

关于进一步做好抗洪抢险工作的提示

进入“七下八上”关键期以来,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作出批示部署,要求各地各部门强化汛期安全防范工作,守住不亡人底线,坚决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做好防汛关键期各项工作,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防汛工作提示如下:

切实扛起防汛救灾责任,增强防汛工作主动性

Xx时,我市大部地区出现大雨天气,xx多个站点累计雨量达到暴雨量级截至27日06时,全市共609个站点(含水文站)出现降雨,平均降雨量为35.5毫米,其中累计雨量超过100毫米的站点有1个,50~100毫米的站点有101个,40~50毫米的站点有129个,其余站点在40毫米以下最大累计雨量为海林市密江村(水文)104.2毫米,以对人民极端负责的态度,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强化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和侥幸心理,密切关注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锚定“人员不伤亡水库不垮坝重要堤防不决口重要基础设施不受冲击”目标,切实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到第一位,坚决守住防汛安全底线

强化气象预警与应急响应联动,严格落实应急预案措施

(一)强化气象预警与应急响应信息横向互通各级气象部门要不断优化完善基于致灾阈值的气象预警服务,进一步

完善递进式气象灾害预警服务机制,优化预警信息发布规则,实现预警信息在时间上逐步推进空间上不断精准,预警内容

更具针对性各地各部门要健全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值班人员24小时直联制度,实现暴雨强对流天气等气象

预报预警信息的实时共享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通过固定方式第一时间获取上级和同级气象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

(二)强化直达基层责任人的气象红色预警叫应机制地方各级气象部门发布暴雨强对流天气等气象红色预警信息,

要第一时间电话报告本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并通知同级应急管理水务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主要负责人或分

管负责人,还要通过提前商定的渠道提醒预警覆盖的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村屯(社区)防汛责任人,确保预警信

息即时到人防范措施灾前到位

(三)强化气象预警与应急响应联动各地各部门要把气象预警纳入防汛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并结合当地承灾能力合

理确定应急响应级别,明确行动措施收到气象预警信息后,要组织灾害风险综合会商研判,及时报请本级防汛指挥机构

依据预案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收到气象红色预警信息后,要第一时间报请本级党委政府和防汛指挥机构进一步组织

研判,提出“关停”等强制措施实施意见,依据预案和会商意见果断执行

(四)强化气象红色预警县域防范应对指导收到气象预警信息后,要及时调整应急响应,并督促落细落实防范应对

工作措施对于已发布气象红色预警信息但未启动应急响应的县级防汛指挥机构,市级防办要及时提醒督导其启动相应

的应急响应

(五)强化气象预警和应急响应信息发布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短信报刊网络社交媒体公共显示屏

和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应急广播系统等渠道向社会广泛发布气象预警和应急响应信息,引导公众远离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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