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落实“过紧日子”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报告
根据市财政局开展财经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的相关要求,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对照检查内容进行自查,我局对要求落实“过紧日子”专项整治工作各方面进行了全面清查。报告如下:
1.兴建楼堂馆所情况。我局办公及业务用房共两栋,分别建于19xx年、20xx年,近年来我局未违规或变相违规兴建楼堂馆所,未擅自将技术业务用房改为办公用房,未出现办公用房管理不规范等情况。
2.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我局严格按照x省财政厅、x省司法厅关于印发《x省省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x财政发〔20xx〕x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使用、管理转移支付资金。未出现挤占挪用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情况。
3.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情况。我局严格遵循先有预算再有支出原则,管理单位经费支出:一是未超预算支出财政供养人员工资或津贴补贴、养老金补助的情况;二是未出现超预算支出上级安排的转移支付项目;三是未出现超预算支出公用经费、地方自行安排的项目的情况;四是未出现疫情防控、灾害防治等应急类超预算支出的情况。
4.超财力新出台政策、新上项目问题情况。我局未出现违规举债筹措项目建设资金、投资年度计划与本级预算不相衔接等情况。
5.举办会议、培训情况。我局开展会议、培训都按严格按照市财务管理100问要求执行,未出现张浪费举办会议、培训情况。
6.举办庆典论坛情况。近年来我局未举办庆典论坛,未出现违规举办庆典论坛情况。
7.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情况。我局严格按照核定的工资福利待遇进行发放,未出现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情况。
8.结转结余资金情况。20xx年底我局结转结余资金已及时收回和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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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司法局落实“过紧日子”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报告(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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