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细化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措施和省委、省政府责任清单,结合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要求,深刻吸取xx“5·6”火灾事故教训,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人员密集场所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结合我州实际,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细化落实国务院安委会15条措施和省委省政府责任清单,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充分发挥消防救援机构主推手和主力军作用,持续开展人员密集场所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强力推进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切实提高全社会火灾防范水平,确保全州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为党的***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全州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组织全州综合治理工作。人员组成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综合治理工作的统筹协调、调度推进和督导检查等工作,及时研究解决综合治理期间有关事项和重点难点问题。办公室设在州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州消防救援支队),闵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沈显铭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时间步骤
从2024年7月开始至2024年10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4年7月15日前)。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召开部署会议,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分地区、分行业、分领域安排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4年7月16日至10月25日)。各地各部门按照确定的目标任务,定期研判风险,分析通报问题,研究推进举措,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治理,健全部门联合检查与执法衔接机制,从严从细从实抓好责任措施落实。对新兴业态(如:电竞酒店、网购电商等)尤其是职责交叉、联系紧密的领域,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明确监管部门,厘清监管责任,强化协同治理。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4年10月26日至31日)。各地各部门认真总结综合治理工作,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巩固整治成效,建立完善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长效机制。
四、治理范围
公众聚集场所(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医院门诊楼、病房楼,学校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xx活动场所。
五、工作任务
1.加强行业内部隐患排查。各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行业内部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督促所属人员密集场所落实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要求,严格日常消防管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降低火灾风险危害。
2.组织行业部门联合检查。各地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对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医院、社会福利机构、寄宿制学校、旅游场所、xx寺庙等重点场所开展检查,制定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跟踪督办落实整改。
3.严格新兴业态排查检查。对工业用房、自建房改作人员密集场所以及电竞酒店、校外培训机构、网购电商等存在职能交叉的新业态领域,各地政府要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原则,组织相关部门制定整改方案,明确牵头和配合部门,厘清监管责任,加强排查整治,严防推诿扯皮、责任悬空、监管缺位。
4.落实错时交叉检查措施。对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等夜间营业场所,各有关部门要加大错时检查力度和频次;对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等重点场所领域,组织开展跨区域交叉互检,提升综合治理工作质效。
5.组织“九小场所”排查清查。公安派出所和乡镇、社区、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加大“九小场所”、自建房改作人员密集场所的排查力度,重点查处违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以及违规住人和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严防“小火亡人”事故。
6.突出重大活动消防安保。针对全省青洽会、环湖赛、生态博览会等重大活动,各地政府、各部门要周密部署,派出精干力量,对各地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拉网式”排查,对存在的隐患问题,相关行业部门主动认领、跟踪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