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审批科职能职责及入驻政务大厅事项
(一)职能职责。
按照三定方案规定,行政审批科负责集中承担市本级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并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工作。组织协调相关事项勘查、论证、审核,颁发有关证照。承担市本级企业的档案管理和查询等工作。梳理分析并依法公开市本级行政许可信息。
(二)入驻政务大厅事项。
目前,行政审批窗口共办理行政许可事项29大项,公共服务事项1项。其中,原工商窗口行政许可事项5大项,一是名称预先核准(包括企业、企业集团、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二是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三是个体工商户注册、变更、注销登记,四是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变更、注销登记,五是广告发布登记。
原质监窗口行政许可事项8大项,一是计量标准器具核准,二是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三是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四是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五是特种设备生产许可,六是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七是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八是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检查机构、实验室资质认定。公共服务事项1项,即特种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压力管道等)安装、改造、维修施工告知。
原食药监窗口行政许可(备案)事项16大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12项,一是食品(含保健食品)生产许可,二是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三是药品零售企业许可,四是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五是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业务审批,六是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核发,七是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购买审批,八是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邮寄证明核发,九是医疗单位使用放射性药品许可,十是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十一是执业药师注册,十二是医疗用毒性药品零售企业批准。备案事项4项,一是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二是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三是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四是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
二、筹备组基本情况及“三合一”后面临的挑战
行政审批科筹备组现有10人,包括组长、副组长各1人,成员9人。其中,原工商窗口4人,原质监窗口3人,原食药监窗口4人。筹备组运行至今,共办理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4**7件,日均办件量135件,按时办结率100%,获得季度流动红旗1次,服务明星2人次。同时,筹备组也面临着诸多困难和挑战,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人员不足的挑战。由于机构改革,原窗口工作人员调离8人,调入5人,同比减少3人。其中,原工商窗口调离2人,未进新人,今年10月即将退休1人,届时,负责前台办理市本级业务的工作人员将仅剩1人。原质监窗口调离3人,调入2人,熟悉业务的仅剩1人。原食药监窗口调离3人,调入3人,熟悉业务的仅剩1人。同时,现有的8名前台操作人员相互之间不能100%AB岗补位,人少事多的矛盾相当突出。业务量大时不能实现三级复核,严重影响办件质量。
(二)能力不足的挑战。窗口5名新进人员(包括组长、副组长)都未从事过行政审批工作,不懂业务,纯属外行,需要从零学起。原工商、质监、食药监三个部门的审批工作政策性、专业性都很强,机构整合后,窗口工作人员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学习掌握互不关联的各项审批政策,这对工作人员而言是不小的挑战。同时,由于窗口工作的特殊性,只能边干边学,边学边干,更多的学习需要利用业余时间完成,很多时候都是一知半解,履职风险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