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至24日,在刚刚举行的2024年全国烟草半年工作会议上,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书记、局长,中国烟草总公司总经理张建民着重指出:“要全面加强电子烟和各类新的涉烟监管,加大涉电子烟违法犯罪打击力度,有效推进涉烟“新产品”治理,深入开展互联网涉烟监管,着力推动形成长效治理机制......”
烟草行业作为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之一,对于国民经济的发展起着重要的支撑作用。然而,假冒走私卷烟的生产成本低廉,而销售价格的巨大的利润空间吸引了犯罪分子铤而走险,制售假冒走私卷烟的违法犯罪行为不仅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和消费者的身心权益,更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
近年来,通过互联网制售假冒走私卷烟网络的违法犯罪活动呈现出网络化、规模化和智能化的特点,给我们各级烟草专卖行政管理部门打击工作带来了巨大的挑战,本文通过对假冒走私卷烟网络的概念、主要特征、现阶段存在的问题予以分析,进而提出了一些加强打击力度的建议和措施,旨在为了更好的守护好健康和谐稳定的烟草市场经营秩序。
1.概念
互联网制售假冒走私卷烟网络是指借助互联网平台、AI人工智能和各类智能通讯联络、支付等技术手段,在生产、运输、仓储、分销、零售等多个以上环节共同实施制售假冒走私卷烟违法犯罪活动,其利用网络虚拟性高科技隐蔽性强,隐藏真实身份和交易内容地点,各成员之间地域分布较广联系紧密,分工明确,组织严密,以非法营利为目的,可面向全国甚至境外范围内交易,具有一定规模和网络化特征,通过线上交付和物流配送的涉烟类制售假冒走私卷烟违法犯罪团伙。
2.主要特征
2.1隐蔽性强。违法犯罪团伙往往使用境外代理服务器或匿名网络等手段,常常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和复杂的网络架构来进行交易,隐藏自己的真实身份和位置,伪造身份信息,普通的调查手段难以应对,使得追踪和确认其身份变得极为困难。
2.2组织严密。制售假冒走私卷烟网络通常具有明确的分工,包括原材料供应、生产加工、运输分销和销售等环节,除主犯和骨干成员外各成员互不认识,各环节之间相互配合,形成了一个紧密的犯罪链条。
2.3跨区交易。违法犯罪团伙常常跨越多个省市甚至国家,利用不同地区的监管漏洞和物流便利进行非法活动,往往利用偏远地区、废弃厂房或民宅等隐蔽场所进行生产加工,同时采用各种手段逃避监管和打击,跨越多个地区的管辖范围,使得执法机构之间的协作和信息共享面临诸多障碍。
2.4数字虚拟。违法犯罪团伙的行为以数字形式存在于网络空间中,常常借助互联网、通信技术等手段进行联络、交易和资金转移,不像传统犯罪会留下明显的物理痕迹,这些数字痕迹容易被篡改、删除或加密,网络空间中的交流和交易大多是虚拟的,难以直观地观察和感知犯罪行为的发生过程,增加了调查和取证的难度。
3.现阶段存在问题
3.1部分消费者对网络售烟危害的认识不足,猎奇心理较重,“奶茶杯”、“可乐罐”、“茶烟”、口含烟、唇烟、止咳烟、草本雾化器等涉烟类产品层出不穷,对年轻人充满了诱惑和吸引,消费者往往通过网络购买卷烟,缺乏自我保护意识,部分消费者由于价格因素或缺乏辨别能力,购买假冒走私卷烟,为假冒走私卷烟市场提供了一定的生存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