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课讲稿:《关于推进健康乡村建设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4部门日前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健康乡村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家卫生健康委作出解读。
一、起草背景
经过脱贫攻坚,我国实现了基本医疗有保障,农村居民有地方看病、有医生看病,常见病、多发病能够得到及时诊治。按照党中央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安排和要求,3年多来,健康扶贫的政策、工作机制逐步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基本医疗有保障成果得到有效巩固。但是,乡村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与农村居民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还存在不小差距,健康环境亟待改善,健康生活方式尚需进一步普及,解决这些问题,让广大农村居民的健康更有保障,既是健康中国建设的必然要求,更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基础和保障。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乡村振兴工作和健康中国建设的部署要求,为乡村全面振兴夯实健康保障,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全国爱卫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监管总局、体育总局、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疾控局等13个中央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关于推进健康乡村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将健康乡村建设作为落实乡村振兴和健康中国两大国家战略的重要举措,明确任务目标,助力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二、总体要求
《指导意见》明确推进健康乡村建设的总体思路是,坚持大卫生、大健康理念,遵循乡村发展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律,以乡、村两级为重点,补齐农村卫生健康服务短板,从健康影响因素的广泛性、社会性、整体性出发,践行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统筹各方面力量和政策措施协同推进,更好地维护农村居民健康,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指导意见》提出健康乡村建设的总体目标是,为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实健康保障。到2030年,乡村健康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居民能够便捷获得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个人医疗卫生负担可承受;健康生活方式得到普及,重大疾病危害和主要健康危险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居民健康水平持续提升。到2035年,建成健康乡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城乡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差距和居民健康水平差距显著缩小。同时,在推进健康乡村建设的过程中,要求立足乡、村两级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过程、发展实际、发展规律,坚持“以人为本,协调发展”,“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循序渐进,久久为功”的基本原则,推动建成符合地方实际、群众可感可及的健康乡村。
三、重点任务
《指导意见》对标对表乡村振兴总体目标任务,立足于当前农村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实际,提出建设健康乡村的重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