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是指导新征程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决定》中三十多次提到了“税”,为进一步深化税收改革、做好税务工作指明了方向。国家税务总局党委强调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会精神上来,以坚决的态度、坚定的信心、坚实的举措,不折不扣落实全会部署的改革任务,全力服务全会确定的改革目标圆满实现。作为**税务部门,我们要按照全会部署和税务总局党委要求,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刻认识税收改革的重要意义,牢牢把握税收改革的着力点,坚决落实税收改革的重点任务,紧紧围绕打造效能税务,以改革增效、以改革强能,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税务力量。
一、深刻认识税收改革的重要意义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围绕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对财税体制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税收改革是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一环,我们要站在战略和全局高度来认识改革的重要意义,领会改革的意图指向,做到吃透精神、融会贯通、深刻把握。
税收改革是一以贯之、继承发展的改革。此次改革不是从零开始的改革。党的十八大以来,增值税改革、个人所得税改革、企业所得税改革、消费税改革稳步推进,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不断增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后,税收立法进程随之加快,我国现行18个税种中,立法税种已达13个,税种科学、结构优化、法律健全、规范公平的税收制度体系逐步建立健全。前期扎实的改革基础,为有力推动此次各项税收改革举措提供了条件。
税收改革是与时俱进、融合创新的改革。此次改革不是对既往改革的翻版复制,也不是对改革成果的总结盘点,而是基于新的改革方向和目标的全新安排。改革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一最大的政治、聚焦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工作和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结合当前数字经济的发展,与时俱进,提出要研究同新业态相适应的税收制度,使税收制度更加适应数字经济条件下新业态的特征和需求,更好发挥出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