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是指导新征程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决定》中三十多次提到了“税”,为进一步深化税收改革、做好税务工作指明了方向。国家税务总局党委强调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会精神上来,以坚决的态度、坚定的信心、坚实的举措,不折不扣落实全会部署的改革任务,全力服务全会确定的改革目标圆满实现。作为**税务部门,我们要按照全会部署和税务总局党委要求,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刻认识税收改革的重要意义,牢牢把握税收改革的着力点,坚决落实税收改革的重点任务,紧紧围绕打造效能税务,以改革增效、以改革强能,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税务力量。
一、深刻认识税收改革的重要意义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围绕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对财税体制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税收改革是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一环,我们要站在战略和全局高度来认识改革的重要意义,领会改革的意图指向,做到吃透精神、融会贯通、深刻把握。
税收改革是一以贯之、继承发展的改革。此次改革不是从零开始的改革。党的十八大以来,增值税改革、个人所得税改革、企业所得税改革、消费税改革稳步推进,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不断增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后,税收立法进程随之加快,我国现行18个税种中,立法税种已达13个,税种科学、结构优化、法律健全、规范公平的税收制度体系逐步建立健全。前期扎实的改革基础,为有力推动此次各项税收改革举措提供了条件。
税收改革是与时俱进、融合创新的改革。此次改革不是对既往改革的翻版复制,也不是对改革成果的总结盘点,而是基于新的改革方向和目标的全新安排。改革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一最大的政治、聚焦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工作和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结合当前数字经济的发展,与时俱进,提出要研究同新业态相适应的税收制度,使税收制度更加适应数字经济条件下新业态的特征和需求,更好发挥出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
税收改革是系统集成、一体推进的改革。此次改革不是解一时之弊,更不是一事一议、见招拆招的零散性改革,而是以系统集成的思路统筹部署改革举措,不仅在健全税收制度、完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等方面明确规划了具体路径,还充分考量税收政策和其他方面政策如财政政策、金融政策、产业政策、社会政策的协调性问题,在对外开放、科技创新、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等多项改革部署中提出了税收举措,充分凸显了改革系统性、整体性与协同性的特点。
二、牢牢把握税收改革的着力点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健全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优化税制结构。作为税务部门,必须深刻领会党中央关于税收改革的意图和总体要求,把握改革的着力点,确保税收改革服务改革大局。
准确把握税收改革服务高质量发展这一着力点。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对税制结构的优化和完善提出了要求。税收内嵌于经济活动中,是国家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决定》在“健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等方面均部署了税收改革的内容。这就要求,税收改革必须向服务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聚焦聚力,既要在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等方面履行好税收职能,又要在统筹好收与支、税与费、增与减、稳与进上接续用力,更好发挥税收保障政府支出和调节经济运行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