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现将全市公安辅警队伍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是指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辅警作为维护基层社会治安稳定的一支重要警务辅助力量,在协助公安机关开展接处警、治安巡逻防控、预防制止违法犯罪、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服务游客群众、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看护留置人员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全市公安辅警管理工作的基本成效
**市公安机关现核定辅警员额2272名,实有2133名。近年来,全市公安机关坚持围绕中心,建强队伍,持续推进辅警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发展,为公安机关更好履行新时代职责使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辅警队伍管理规范化稳步推进。**年1月26日,市人民政府第六十八次常务会议明确公安机关辅警由自己负责招聘、管理、使用,不再采取向第三方购买服务和劳务派遣方式管理使用。**年5月,市、县两级机构编制部门统一对市、县(区)公安局使用辅警进行清理规范,**年底,按照使用情况对市、县(区)公安局使用辅警按照编外人员重新进行核定。之后,增减员额均按规范报编办批复后统一管理使用。目前,全市公安机关均在政工部门设立了实体化运作的辅警管理办公室,各县(区)公安局以内部管理制度形式出台了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市公安局,永胜、华坪、宁蒗3县公安局已完成辅警用工模式和身份转换,其余县(区)转换工作根据原合同签订时间有序推进。通过持续推动落实,全市公安机关辅警基本实现统一核定、统一招聘、统一管理、统一纪律要求“四个统一”,规范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通过抓实政治教育、业务培训、警务实战训练,实现了教育训练常态化,确保了辅警履职能力提升。
二是辅警职业保障标准化取得积极进展。在经费保障方面,市、县区公安局辅警保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2094人、占98.2%。在薪酬保障方面,市、县区公安局通过绩效考核、根据岗位情况推行工资薪酬分层管理,有效激发了队伍活力。在劳动权益和职业保障方面,全市公安机关辅警均参照在职在编民警享受年休假、婚假、产假、陪产假、丧假等假期,通过购买“五险”和意外伤害险,逐渐扩大辅警享受省、市公安机关优抚基金、救助金的范围和内容;结合警种部门岗位需要,为辅警分类采购警用制式服装及标志;落实辅警帮扶和救助慰问、表彰奖励;将辅警纳入全局队伍思想状况摸排范围,动态掌握辅警思想动态和身心健康状况,及时跟进解决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科学制定勤务模式,合理安排休息和学习,组织年度健康体检,加强健康监测和保护,不断提高辅警劳动权益、职业保障水平,确保了队伍稳定。
三是辅警作用发挥长效化日益突出。**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牢固树立大抓基层、大抓基础鲜明导向,强力推进“一村一辅警”和旅游辅警、留置看护、应急处置力量等建设,在基层派出所“两队一室”,社区警务,街面巡逻防控“四项机制”、城市巡逻处警、“双快”警务、旅游警务、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等警务机制改革中注意建设好、使用好辅警这支重要辅助力量,**年以来,在重大安保**、暑期旅游安保、疫情防控等工作中全市公安机关年均投入街面巡防警力55.96万人次,其中辅警29.67万人次,占比超过50%;全市举办重大活动66场次,投入安保警力13495人次,其中辅警9560人次,占比超过70%;通过抓实“一村一辅警”和社区警务,全市命案每十万人发案率从**年的1.69下降到**年的1.05,矛盾纠纷调处件数从**年2915件上升到**年6296件,化解率从94.5%上升到97.5%,农村死亡道路交通事故数由**年的105起、106人下降到**年的64起、66人,辅警在基层社会治理、社会治安防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服务保障旅游安全等方面生力军作用日益凸显。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财政状况与辅警经费保障之间矛盾突出。**市辅警保障经费根据市、县(区)财力情况保障标准不统一,最高留置看护辅警市级7.64万元/人/年,最低永胜交警辅警2.98万元人/年,保障标准差距导致各地同类岗位辅警工资待遇差异性较大。受疫情等影响,近年来地方整体财政收入困难。**年10月,国务院将涉及“拖欠教师、村医、辅警、环卫工人等群体工资、补助等”问题线索列入云南省高质量发展综合督查重点进行自查整改。当时,宁蒗县公安局欠发辅警人员**年7-12月6个月工资,后于2024年1月完成整改全部补发;永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辅警五险自**年1月以来一直未缴纳,至今未完成整改,至2024年5月保险欠费达261.6万元,长期欠费给辅警管理和即将退休的辅警待遇保障埋下风险隐患。
(二)辅警力量配置难以满足工作需要。在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作为平安建设的主要指标给公安机关社会治安管理提出更高要求,警务工作体量逐年增加,全市民警整体超编、补员困难情况下,辅警作为有益补充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公安部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工作的意见》《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加强公安派出所工作的决定》《云南省公安厅加强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5年)》等文件明确要求,保证派出所警力达到县级公安机关总警力的40%以上;派出所按照民警与辅警城区1:2、建制镇(乡)1:1的标准配齐辅警;在农村,按照“一村一辅警”配齐辅警或警务助理,在城区,依托网格合理划分警格,按照“一格一辅警”配齐辅警或警务助理,2025年底前,实现“一村(格)一警”全覆盖。按照上述规定,全市有10个城区派出所,民警341人,而辅警仅有393人,缺额2**人;古城区农村派出所未配齐一村一辅警,永胜县永北派出所8个社区辅警配备未达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