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水路春运服务保障工作实施方案汇编6篇
2024-10-06 426

目录

道路水路春运服务保障工作实施方案11

道路水路春运服务保障工作实施方案28

道路水路春运服务保障工作实施方案316

道路水路春运服务保障工作实施方案428

道路水路春运服务保障工作实施方案532

道路水路春运服务保障工作实施方案636

 

 

道路水路春运服务保障工作实施方案1

2024年春运从1月26日开始,到3月5日结束,共40天。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24年道路水路春运工作的通知》和市《2024年综合运输春运服务保障和安全生产实施方案》、《**市2024年道路水路春运服务保障工作实施方案》部署要求,结合我县交通运输行业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24年春运期间,群众出行意愿强烈、货物运输需求旺盛,预计全市区域间人员流动量、自驾出行占比将创历史新高,营业性客运量和路网车流量将高位运行,道路水路客运服务保障任务艰巨,安全生产压力骤增。坚持以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综合运输协同优势,围绕打造“平安春运、便捷春运、温馨春运”,坚持系统谋划、统筹部署、精准施策,紧盯公众出行服务、交通物流保通保畅、安全生产、行业稳定等重点任务,强化组织领导,加强运行监测,及时研判预警,统筹指挥调度,做好宣传引导,迅速处置应对,以最大能力、最实举措、最佳状态、最优服务,全力做好综合运输春运组织协调和服务保障,更好适应公众出行结构变化新特点,有力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等极端恶劣天气影响,全力确保人民群众平安便捷温馨出行,全力确保交通物流畅通高效,为经济社会平稳运行和人民群众美好出行提供坚强有力的运输服务和保障。

二、组织领导

**县交通运输局成立道路水路春运服务保障工作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三、强化运输安全监管

(一)加强安全隐患排查。结合春运工作,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和研判分析,建立安全风险清单,围绕客运场站、农村客运、城市交通、水上交通等重点环节,广泛采取明查暗访与自检自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重大隐患建立台账,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确保春运启动前重大安全隐患动态“清零”。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交通运输装备和安全设施设备检查维护及其设施设备运行监测,确保运输工具准备到位、设施设备状态良好。督促长途客车严格落实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规定;严格按规定执行乘客实名制管理制度,强化安检查危工作。加强巡查频次,做好桥梁隧道、长大下坡、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安全保障。

(二)加强安全监督执法。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加大道路水路客运场站、公路服务区、高速公路出入口、旅游景区、农村地区等重点场所执法力量投入,依法从严查处春运期间客车非法营运、异地违规经营、农用车和货车载客、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违法从事网约车营运等行为。加强“两客一危一重”营运车辆动态监控,严防车辆擅自脱离动态监控运行。严格落实电子运单制度,强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过程安全管理。加强对水上交通巡查检查,保障水上交通安全。

(三)强化安全应急保障。强化与公安、气象等部门的工作协同和信息共享机制,针对恶劣天气、安全生产事故和险情、运输受阻、乘客集中聚集等情况,提前制定应急预案和响应程序,统筹做好应急运力、物资储备的组织调度,确保救助人员、车辆等处于应急待命状态,一旦发生突发情况,能够及时启动应急响应,迅速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多渠道及时发布恶劣天气预警信息,一旦出现大风、强降温、大范围雨雪冰冻等预警。

(四)确保运输行业稳定。加强道路货运、出租汽车、城市公交等领域运行动态监测,做好风险预判,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将矛盾风险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严防互联网客货运平台恶意压低运价、随意调价、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等行为,保障广大司机合法权益。

四、强化运输组织管理

(一)加强客流分析研判。在春运期间,加强信息化技术应用,对骨干路网、客运场站等重点区域运行情况进行监测,动态跟踪客流主要流向及时空分布特征。加强与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和旅游等部门信息共享,在春运启动前,动态研判学生流、务工流、旅游流、探亲流等公众出行需求,强化与电子地图服务商、出行服务平台合作,预判客流时间、空间分布特点,统筹客运运力资源,做好应对准备。

(二)加强道路客运组织。结合春运客流研判情况,统筹道路客运组织调度,指导道路客运经营者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制定运输计划,合理安排班次,动态调配运力。加强春运期间农村客运服务保障,通过加密班次、延长运营时间、增开赶集班、增加定制线路、提供预约响应和包车服务等措施,保障农村地区群众出行需求。做好与文化和旅游部门联动,加强重点景区客源、客流、出行方式等信息共享,按需投放运力,指导道路客运和城市客运经营者运行好旅游专线、旅游直通车、定制客运线路。加强出租汽车运力组织调度,督促指导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和网约车平台加大高铁站、文旅场所等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运力调配和供给,满足社会公众打车出行需求。指导汽车租赁企业加大租赁车辆投放、加强运维调度,满足游客出行需求。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组织实施好“春风行动”服务行动。对于出行需求相对集中的务工人员、学生,积极开展团体服务、上门服务,有条件的可组织“点对点”包车运输,保障务工人员有序返乡返岗、学生平安离校返校。

(三)加强水路交通组织。按照行业管理职责,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水上交通设施及活动的安全生产督查,督促落实防范措施,确保安全平稳;同时督促指导乡(镇、街道)做好辖区内水上交通安全工作。

(四)加强旅客运输衔接。做好道路客运、城市客运等信息共享和衔接,组织客运经营者加强高铁站、汽车站、旅游景区景点等重点场所运力投放和组织调度,畅通旅客出行“最先和最后一公里”。指导城市公交车运营单位采取缩短发车间隔、开行区间车和快车、夜班公交、定制公交、接驳公交等措施,满足旅客抵离接驳出行需求。

五、保障重点物资运输有序

(一)保障交通物流保通保畅机制高效运行。充分发挥物流保通保畅工作机制作用,保持机制高效运转。加强部门协作和区域协同联动,对主要道路、重点区域、易堵路段的运行情况进行监测和调度,做好交通物流运行状况研判和防范应对。加强跟踪督办,及时协调解决交通物流堵点卡点问题,确保春运期间交通物流运行平稳有序。

(二)保障重点物资运输有序。密切与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农业农村、能源、粮食、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的协同联动,加强能源、粮食、农机农资、矿石、民生、医疗等各类重点物资供需对接,强化统筹调度和组织运输,加强应急运力储备,保障重点物资运输车辆优先便捷通行,确保重点物资运输安全高效有序。

(三)保障城乡末端交通物流正常运转。指导快递物流企业加强区域协同联动,做好人员、运力等应急储备,完善应急配送保障预案。加强区域间统筹调配,深化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网络,促进涉农产品、消费品进城下乡双向流通,确保春运期间城乡末端物流运输不中断,配送服务不打折。

六、强化路网保通保畅

(一)加强路网运行监测。加强春运高峰时段、易受恶劣天气影响路段、事故多发路段、城市周边和热点地区等运行动态监测力度,通过公路沿线可变信息情报板、广播、网络、短信、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及时向公众发布实时路况等信息,引导公众合理安排出行。加强跨区域、跨部门信息共享与协调联动,确保跨省、跨市通道等重要路段衔接顺畅。加强与公安交管等部门沟通合作,对重点路段制定疏散和分流绕行预案。

(二)加强路网通行保障。加强公路养护检查,及时排查整治公路病害。合理安排公路养护施工计划,除保障公路安全运行开展的应急养护工程外,避免在春运出行高峰期间开展影响通行的公路养护作业。强化抢险保通队伍建设,做好抢险机械设备和应急物资储备,必要时可跨区域调动机械投入抢险救援,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保障公路通行。

七、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一)做好春运行业宣传。局属各单位要深入春运一线,广泛收集基层单位、运输企业、枢纽场站等一线干部职工、交通运输企业全力保障公众出行和重点物资运输的典型做法,以及一线干部职工坚守岗位、无私奉献、真情服务的感人事迹,规范做好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及时报送高质量的春运宣传新闻稿件、图片、短视频至局运输管理股,联系电话:

(二)引导乘客文明出行。积极利用微博、微信、广播、电视、海报等多种方式,运用“车、路、站”交通设施和服务窗口等载体,及时发布出行服务信息,引导公众错峰避峰出行。加大安全文明乘车宣传力度,引导公众诚信文明出行。会同公安机关加强农村地区出行安全宣传,引导公众选择合规车、系好安全带。

(三)畅通服务监督渠道。畅通12328等服务热线投诉举报渠道,提前整理常见问题解答,及时解答乘客信息咨询,及时受理公众诉求,及时采取措施协调解决,保障乘客合法权益。

八、强化值班值守信息报送

(一)加强春运值班值守。春运期间,局属各单位要严格执行7×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春运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认真做好值班记录,保障信息联络渠道畅通,全面掌握春运期间道路水路运输生产和稳定运行情况,妥善处置道路水路突发事件和重大问题。加强交通物流运行监测,“一事一协调”解决各类交通物流不通不畅问题诉求,“一事一处理”保障各类重点物资运输需求,确保交通物流运行畅通高效,重要情况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

(二)做好值班信息和工作总结报送。2024年1月26日下班前,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要将春运期间值班表报送局运输管理股;3月5日前,将2024年春运工作书面总结报送局运输管理股

 

道路水路春运服务保障工作实施方案2

2024年春运从1月26日开始至3月5日结束,共40天。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决策部署,围绕打造“平安春运、便捷春运、温馨春运”,坚持系统谋划、统筹部署、精准施策,紧盯公众出行服务、交通物流保通保畅、安全生产、行业稳定等重点任务,确保春运期间人民群众平安便捷出行,确保重点物资运输畅通有序,特制定本方案。

一、强化运输组织保障

(一)提前做好客流分析研判。春运期间,群众出行意愿强烈,货物运输需求旺盛,持续时间长、运输强度大、社会关注度高,预计全区跨区域人员流动量、自驾出行占比将创历史新高,营业性客运量和路网车流高位运行,安全生产压力增大。局各相关科室、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要及时完成教育、人社、文旅等部门的任务,动态研判学生流、务工流、探亲流等公众出行需求,研判客流变化趋势,做好应对准备;在春运期间,加强信息化技术应用,持续开展骨干路网、主要客运枢纽等重点区域运行监测,动态跟踪客流主要流向,及时掌握客流时空分布特征,为道路水路客运经营者优化运力组织提供基础支撑。

(二)加强运输服务组织。要结合春运客流分析研判情况,做好运力储备和运输组织,加大重点时段、热点区域运力投放力度,切实满足旅客出行需求。一要指导督促运输场站持续优化工作流程,改善售退票、安检、候车、乘车等环节的服务,全面提升旅客出行体验。鼓励运输企业利用移动互联网开展定制公交、定制客运等灵活多样的服务方式,网上约、线下行,方便农民进城、市民下乡。二要按照人社部门要求,组织实施好“春风行动”“春暖农民工”服务行动。开展务工人员返乡返岗情况摸排,采取多种方式畅通信息咨询渠道,有序做好务工人员返乡返岗准备。引导返乡返岗务工人员加强与务工地沟通交流,错峰出行,保障返乡返岗务工人员安全、便捷出行。返乡返岗出行需求相对集中且具备条件的,可结合实际组织开行务工人员包车等“点对点”运输,提升运输服务和保障能力,畅通返乡返岗人员出行“最后一公里”。三要按教育部门要求,保障学生离校返校。优化校园教学计划,合理确定寒假放假时间,尽量避开春运返程客流高峰期。要全面准确掌握属地学校学生放假离校、开学返校运输需求,离校返校出行需求相对集中且具备条件的,按照“一校一策”“一级一策”的原则,可组织开行学生“点对点”运输包车。四要按照文旅部门要求,保障旅游人群有序流动。加强重点景区门票预售情况跟踪监测,及时掌握全区重点景区游客来源、规模、出行方式等信息,统筹做好运游衔接,多渠道满足游客旅游出行需求。

(三)优化旅客票务服务。局各相关科室、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要按照人社部门要求组织做好春运“情满旅途”活动,全面提升春运公众出行体验。要指导道路水路客运经营者完善售票服务,多渠道发布客运服务信息,及时增开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增加客票预售期,拓展互联网、手机客户端、小程序等线上售票渠道,推广联网售票和电子客票服务,便捷旅客购票乘车。要根据需要保留人工售票窗口,便利老年人、外籍人员等群体购票,便利旅客办理退改签等业务。要严格实行明码标价,保持车票价格基本稳定,若需依法调整价格的应提前7日向社会公布。因受恶劣天气、自然灾害影响或政策调整、运输经营者原因等导致不能提供运输服务的,相关经营者应当为旅客免费退票或统筹解决旅客出行问题。

(四)提升旅客候乘体验。要督促指导道路水路客运站经营者严格落实客运服务标准和环境卫生要求,加强站内客流疏导组织,引导旅客有序分散候车和排队乘车。根据客流变化情况,在进站、安检、售检票、候乘等关键环节,及时增加服务人员和设施设备,确保高峰时段进出站和安检通道应开尽开,减少旅客排队等待时间。

(五)强化重点群体出行服务保障。要指导道路水路客运站及客运经营者加大重点群体出行关心关爱力度,在售票、安检、候车、换乘等环节,提供暖心温馨服务。要依法依规落实军人、消防救援人员、英烈遗属和儿童等重点群体乘车优待政策,提供优先购票、安检、乘车等服务。要加强与工会、团委等组织对接,鼓励在客运场站春运一线组建志愿服务团队,为“老幼病残孕”等重点人群提供票务协助、候车引导、行李搬运、无障碍及专用通道等多元化志愿服务。

二、强化路网运行保障

(一)加强路网运行监测。要加强春运高峰时段易受恶劣天气影响路段、事故多发路段、城市周边等路网运行动态监测,多渠道及时向公众发布实时路况等信息,引导公众合理安排出行。加强市交通运输局信息共享与协调联动,确保跨区通道等重要路段衔接顺畅,加强大数据分析,认真研判春运期间群众自驾出行态势。强化干线路网、城市道路运行监测,密切关注路网交通流量,及时发布路况和拥堵缓行路段信息,引导自驾人员合理选择出行路线、时间和目的地。

(二)加强路网通行保障。要加强公路养护检查,及时排查整治公路病害。要合理安排农村公路养护施工计划,除保障公路安全运行开展的应急养护工程外,避免在春运出行高峰期间开展影响通行的公路养护作业。

三、强化交通物流保通保畅

(一)高效运转交通物流保通保畅机制。要充分发挥交通物流保通保畅工作机制作用,保持机制持续高效运转,加强部门协作和区域协同联动,强化对主要通道、重点枢纽、重点区域及易拥堵路段的运行监测和跟踪调度,做好交通物流运行风险分析研判和防范应对。要加强跟踪督办,落实即接即转即办、一事一协调、信息报送等制度,及时协调解决交通物流堵点卡点问题,确保春运期间交通物流运行平稳有序。

(二)做好重点物资运输服务保障。要按照发改、商务、农业农村等部门的任务,强化能源、粮食、矿石、民生、医疗等重点物资供需对接,做好统筹调度和运输组织,加强应急运力储备,全力保障重点物资安全高效运输。要将农机农资等纳入重点物资运输保障范围,提前谋划做好春耕备耕农资农机等各类物资运输服务保障工作。要紧密对接商务、工信等部门,“一企一策”保障外贸企业交通物流需求,确保重点产业链供应链企业、外贸企业国内国际运输畅通。

四、切实强化安全应急保障

(一)提前做好春运准备工作。要督促企业对所有参加春运的运输工具和设施设备全面开展检查维护,对所有参加春运从业人员全面开展安全培训,坚决杜绝车辆“带病”上路、从业人员“带病”上岗。

(二)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要集中组织开展春运风险辨识和研判分析,建立本地区安全风险清单,督促立行立改,有效管控重大安全风险。聚焦“两客一危”道路运输企业,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春运启动前重大安全隐患动态“清零”。加强行车组织管理,充分考虑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对列车运行的影响,合理确定运行速度和行车间隔;做好极寒天气下地面、高架线路露天设备维护保养,坚决防止风险演变、隐患升级导致事故发生。

(三)全面做好人员设施设备保障。要督促道路运输经营者对照春运大客流特点,加强驾驶员安全培训教育,特别是针对路面结冰、团雾、极端恶劣天气等突发场景,加强防御性驾驶培训,提高驾驶员应急驾驶技能。要密切关注驾驶员身心健康,严禁身体不适应、心理不健康的驾驶员上岗运营。要对照冬季道路水路运输特点,全面开展运输装备和安全设施检查维护,加强设施设备运行监测,确保交通运输工具准备到位、设施设备状态良好。要严格落实汽车客运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严格执行道路旅客实名制管理规定,做好旅客及行李物品、托运物品、滚装车辆等安检查危,严防违禁物品进站上车。

(四)强化重点领域安全监管。要督促道路客运经营者严格落实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管理规定,对存在虚假接驳、接驳点不规范运行的,及时通报车籍地交通运输部门跟踪整改。要加强“两客一危”车辆和重载货车动态监控,严防车辆脱离动态监控运行。要严格落实电子运单制度,强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过程安全管理。

(五)做好冬春季新冠病毒感染及其他重点传染病防控。要督促道路水路客运经营者及相关运营单位认真做好客运场站、交通运输工具的清洁消毒、通风换气等工作。要督促客运经营者做好一线从业人员健康监测,避免带病上岗、交叉感染。要倡导公众出行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倡导旅客进入客运场站等公共交通工具时科学佩戴口罩,为旅客健康出行提供适当便利和服务,让旅客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春运期间,一旦发现聚集性疫情要及时报告、快速反应、有效处置。

(六)加强安全督导检查。要将安全督导检查贯穿春运全过程,采取联合检查、暗访抽查、行业自查等多种形式,聚焦“两客一危”车辆和重型货车、重点船舶等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深入基层一线开展安全检查,确保交通工具、安全设施设备状态良好。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针对冬季路面结冰湿滑、大雾团雾、极端恶劣天气、自然灾害以及交通事故等突发场景,加强防御性驾驶和安全防护培训,提高驾驶员应急处置操作能力。督促运输企业加强营运车辆和驾驶员监控管理,及时提醒纠正违规驾驶行为。强化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协同监管和执法协作,严厉打击疲劳驾驶、超速行驶和违法超限、超载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

(八)做好突发情况应对处置。要会同公安、气象等部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协同联动机制,针对恶劣天气、重特大运输安全生产事故、旅客大量聚集等突发情况,建立完善应急预案,统筹做好部署安排。要科学部署应急救援力量,保持救援人员、设施装备等处于应急待命状态,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情况,能够及时响应,迅速有效处置。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监测研判,多渠道做好恶劣天气预警提醒,一旦出现强降温、大范围冰冻雨雪等极端情况,及时督促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调整运输计划,严格落实禁限行规定,确不具备运行条件的,应停尽停、应关尽关、应撒尽撤,杜绝冒险运输、涉险运营。要妥善做好突发状况下的旅客分流疏导,遇大客流需跨区域调配运力、增开运输专线的,要加强运输工具检查维护和驾驶员安全培训,最大限度保障运输安全。

五、营造春运良好氛围

(一)引导公众文明有序出行。要利用微信群等各类媒介,及时发布出行服务信息,引导公众合理安排出行计划,错峰避峰出行。要加大安全文明乘车宣传力度,引导公众诚信文明出行。要会同公安部门重点加强农村地区出行安全宣传,引导社会公众选择合规客车出行、全程系好安全带。

(二)加强春运人文关怀。局各相关科室、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要加大对运输企业的助企纾困力度,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要加强对奋战在春运一线的司乘人员、执法人员、服务保障人员等从业人员的关心关爱,对春节假期在岗职工开展走访慰问。要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下的兜底保障,为临时滞留人员提供餐饮、热水、休息、如厕、保暖等基本服务。

(三)加强春运工作宣传。充分利用微信群等各类媒介,规范做好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要广泛收集春运服务一线典型做法和干部职工坚守岗位、无私奉献、真情服务的感人事迹,多渠道深入开展接地气、贴民心的宣传报道,积极营造春运工作良好氛围。要广泛宣传春运交通安全知识,曝光典型案例,让群众随时都能看到交通安全宣传、感受到宣传氛围,扩大影响力。围绕重点时段,结合注意事项,引导群众合理规划出行。针对客运企业负责人等**,精准推送警示信息,提升震慑效果。

(四)畅通服务监督渠道。要提升“12345热线”业务办理质效,及时解答旅客信息咨询,及时受理、跟踪督办春运期间群众咨询投诉,保障旅客合法权益。

六、全面加强春运工作组织领导

(一)加强综合运输工作协同。城区交通运输局成立2024年道路水路春运服务保障和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统筹推进春运服务保障和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二)加强春运值班值守和应急信息报送工作。春运期间,各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执行7×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春运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要加强交通物流运行监测,强化督办转办,“一事一协调”解决各类交通物流不通不畅问题诉求,保障各类重点物资运输需求,确保交通物流运行畅通高效。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保障信息联络渠道畅通,全面掌握春运期间道路水路运输生产和稳定运行情况,妥善处置道路水路突发事件。发生较大及以上等级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或突发事件后,半小时内通过电话向局值班室报告事故(事件)情况,1小时内书面报告事故(事件)情况,重要情况边核边报,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谎报、瞒报。联系电话:2087866(传真同号)。

(三)做好道路春运信息报送工作。各办、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各相关科室要安排专人每日8:30前报送前一日道路客运运力、客运量等“春运期间客运信息”。

 

道路水路春运服务保障工作实施方案3

2024年春运从1月26日开始,至3月5日结束,共40天。根据《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中国气象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印发<2024年综合运输春运服务保障和安全生产总体方案>的通知》(交运明电〔2024〕8号)、《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2024年道路水路春运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交运明电〔2024〕9号)和《**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24年道路水路春运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桂交便函〔2024〕15号)要求,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各有关单位要围绕打造“平安春运、便捷春运、温馨春运”,坚持系统谋划、统筹部署、精准施策,全力做好道路水路春运各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春运领导小组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做好春运各项工作,我局决定成立2024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局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局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局春运办)设在局综合运输科,由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财务科、建设管理科、综合规划科、安全监督科、人事教育科共同派员组成。按照科室职责负责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春运及春节黄金周运输的指挥、组织、协调工作。做好应急抢运、应急物流设施、应急队伍准备,加强对应急和民生车辆的通行管理,确保医疗防护物资、生活物资、能源物资、运输通道畅通,避免因运输受阻造成生活物资短缺、价格大幅波动。

(二)加强沟通协作。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及行业发展中心、各交通运输企业要成立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春运工作机构,负责本地区、本单位的春运组织领导工作。要认真学习领会并贯彻落实好国家、自治区有关春运及春节黄金周运输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与发展改革、公安、工信、应急管理、卫健、气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强各运输方式统筹调度,强化客流运行动态监测和分析,及时共享天气变化、客流运行、重点客流群体动态、运输组织等信息,及时协商解决春运期间道路水路客运组织、车船通行、安全监管、应急运输等方面的问题,为春运安全生产和应急保障等工作提供决策支持。

(三)2024年的春运是疫情过后群众生活、出行回归正常的第一个春运,群众出行意愿强烈,货物运输需求旺盛,预计全社会跨区域人员流动量、自驾出行占比将创历史新高,营业性客运量和路网车流高位运行,道路水路运输服务保障任务繁重,安全生产压力增大。各交通运输部门必须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全面提高思想认识,全面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调度各方面资源和力量,扎实推进道路水路春运服务保障工作,把保障交通物流畅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确保能源、粮食等重点物资及医疗、民生等物资运输高效顺畅和旅客出行安全、顺利。

二、全力做好运输服务保障工作

(一)加强热点区域、线路、时段的客运保障。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及行业发展中心要督促指导运输企业,科学预测旅客和货物春运需求,合理制定运输方案,统筹安排运力资源,提前调配运力,增加班次。强化与文化和旅游部门对接,加强旅游重点地区及景区客源、客流规模、出行方式等信息共享,做好运力保障,满足游客旅游出行。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组织实施好“春风行动”“春暖农民工”服务行动。对于出行需求相对集中的务工人员、学生等,积极开展团体服务、上门服务,具备条件的可组织包车运输,保障务工人员有序返乡返岗、学生平安离校返校。铁路、公路、水路等部门要协同合作,强化干线运输与城市客运、农村客运的衔接,加强客流监测,密切关注大客流控制预警,优化风险管控措施及解决方案,加强行车组织和客流组织衔接,做好旅客疏运工作,切实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

(二)全力提升便利化服务水平。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及行业发展中心要根据客流情况,指导道路水路客运经营者综合采取延长售票时间、增加预售票时限等措施,满足旅客出行高峰期集中购票需要。要全面推广应用线上购票、电子客票、自动检票、刷脸乘车等服务,应用电子客票售票终端,实名检票终端、移动服务终端等智能设备,普及无纸化出行服务。针对老年人、外籍人员等群体需求,适当保留人工售票窗口和检票通道,便利相关乘客购票乘车,让出行服务更方便更省心。

(三)保障特殊群体便捷出行。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及行业发展中心要指导道路水路客运经营者加大对“老幼病残孕”等重点群体关心关爱,围绕购票、候车、行李搬运等环节,提供全程暖心服务。鼓励运输企业通过热线电话、微信小程序等方式,为老年人、残疾人旅客购票、安检、登乘,提供一站式“爱心”预约服务。要全面落实军人、消防救援人员、烈士遗属等重点旅客乘车优待政策,提供购票、乘车、安检等便利服务,让出行服务更温暖。

(四)强化自驾出行服务保障。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及行业发展中心要针对春运期间自驾出行需求旺盛的特点,探索推广可定制、能预约的“一站式”自驾出行服务。通过导航软件、交通广播、微信、微博等,多渠道发布路网信息,及时更新拥堵缓行路段运行状况,提示前方道路状况、交通管制可提供的服务类型等信息,为公众提供“伴随式”服务。

(五)做好冬春季新冠病毒感染及其他重点传染病防控。交通运输经营者及相关运营单位要认真做好客运场站、交通运输工具的清洁消毒和通风换气等工作。客运经营者要做好一线从业人员健康监测,避免带病上岗、交叉感染。引导公众出行保持良好卫生习惯,提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佩戴口罩,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春运期间,一旦发现聚集性疫情要及时报告、快速反应、有效处置。

(六)进一步畅通旅客咨询诉求渠道。要充分发挥12328服务热线作用,加强热线电话运行管理,提高电话接通率和服务质量,及时受理人民群众的投诉举报、信息咨询和意见建议。

三、抓好春运安全生产和应急保障工作

(一)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及行业发展中心要针对极端恶劣天气、局部超大客流、生产安全事故等因素交织叠加对综合运输春运带来的影响,强化底线思维和极限应对,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充实应急保障力量,加强应急运力、应急人员、应急物资等各方面的储备,加强应急值守,强化监测预警和实战演练,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针对春运重点时段运输和气象等规律特点,督促各交通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各项规定,全力以赴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和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春运期间,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各交通运输企业要切实做好值班值守工作,落实领导带班、值班人员在岗值班等要求。

(二)港口水运方面。要加强对航道、航标的巡查和维护,打击航道内各种碍航违法行为,扎实做好航道疏浚、水深测量,航道信息采集与发布,加强船闸调度运行情况的监管,确保航道畅通稳定。加强对客运(滚)码头、重要乡镇渡口等重点区域的安全监督管理,严禁“三无”船舶非法营运,严禁非法运输船舶载客。加强对渡口渡船的安全管理,全面核查农村渡运安全运营环境,精准开展水上交通安全风险辨识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船员、渡工及相关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确保配足合格渡船船员、管理人员,强化共治共管,营造水上交通安全宣传浓厚氛围。

(三)道路运输方面。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及行业发展中心要深入运输企业、客货运输场站、主要客源货源集散地,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春运运输安全知识宣传,营造良好的春运安全生产氛围。要督促客运站严格落实“三品”检查、“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等制度;对车辆安全例检、客车出站检查、行李包裹安检、车辆动态监控等关键环节要开展一次全面隐患排查整治,确保相关设施设备功能正常、安全管控措施落实到位。要加强“两客一危”、农村客运等重点车辆的动态监控,加强车辆调度,合理安排班次,充分运用营运车辆动态监控系统等信息化手段,及时纠正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做好客运车辆安全告知、驾驶员安全承诺、长途客车接驳运输或凌晨2—5时停车休息等制度落实;对违法违规较突出的客运车辆,春运期间不予安排加班、包车任务。

(四)公路方面。要对全市营运高速公路施工路段、农村公路临水临崖路段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高速公路施工路段安全防范措施,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规范或交通组织方案,做好标识、警示及安全防护;加强公路,特别是桥梁的养护,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加强对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的整治,确保公路基础设施安全畅通。加强改扩建公路保畅通工作,春运春节期间各改扩建项目要落实好值班值守人员,加强路面巡查,及时处置突发事件。针对冬季雨雪冰冻灾害易导致公路阻断的特点,对长大桥隧、急弯陡坡和事故多发路段,进一步做好人员物资准备,落实除雪除冰防滑任务和责任,做到一有灾情,高效处置,确保公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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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道路水路春运服务保障工作实施方案汇编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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