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心得体会
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是党的建设的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是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近日《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处置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共27条,主要包括4方面内容:一是对组织处置的总体要求、概念和方式、原则等作了规定;二是规定了限期改正、劝其退党和除名的适用情形,细化处置程序及后续事项;三是对可以不予处置的情形、合并处置等应把握的政策要求作出规定;四是规定了组织处置的工作责任、工作纪律等。下面我就学习感悟和大家交流学习:
《办法》的制定凸显了明确的问题导向和实事求是的原则。xxx强调:“在管党治党方面,必须以严格为先,确保真正地管理、严格地管理、敢于管理、敢于严格,以及长期地管理、长期地严格。”为了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我们必须持之以恒地抓好组织处理工作,引导违规违纪的党员悔过自新,帮助他们唤醒初心、卸下包袱、端正行为,为他们重新确立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新的奋斗目标贡献力量。在党内消除不良影响、恢复党员权利,是对党员严重违纪行为实施的最严厉的处罚,符合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也是教育和挽救党员的必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