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的现实问题与对策研究报告
就业是民生之本。高校毕业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是保就业稳就业的重点群体。把促进青年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是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有研究指出,就业不仅是一个变量的变化问题,还是一个社会问题、民生问题、伦理问题和文明问题,需要将人的发展放置在经济学研究、就业研究和就业政策创新发展的核心地位[1]。从现在到2035年,是妥善应对青年劳动人口供给冲击、着力调整优化高校毕业生配置结构的重要时间段。进入新发展阶段,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事关民生福祉,事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对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具有重要意义。
一、问题提出与文献综述
随着国际形势日趋严峻,国家经济结构调整力度不断加大,人工智能等技术应用的替代效应日益凸显,多方待就业群体形成迭代竞争等是当前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所面临的突出问题。由此值得思考的是:近年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特征和趋势是什么?如何理解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内涵和目标?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面临的问题和难点、主要思路和关键任务分别是什么?
围绕上述问题对已有文献梳理如下。自高校毕业生“国家调配,统招统分”的政府主导式就业模式改革以来,我国逐步深化“面向市场,自主择业”的就业政策改革,形成了高校毕业生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整体格局。新时代就业政策的过渡图景落实到高校毕业生这一重点就业群体上,表明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内生逻辑正在逐步转轨。但是在转轨阶段,新旧问题交错并生的复杂情境下,前期的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政策方向仍在延续,更加充分就业作为充分就业政策话语的进一步发展,呈现出“未就业”“已就业但未理想就业”的就业状态,在实践领域呈现更为复杂的内涵。在就业视野方面,随着对“如何更合理地配置高校毕业生资源”这一问题的认识逐步深化,在着重促使高校毕业生找到工作的基础上,将视野延展到就业前与就业后不同就业状态。
毕业生就业质量有一定程度的下降。其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当前我国就业制度不完善和大学生就业公共政策缺位、高等教育结构失衡和人才培养模式存在缺陷,而与高等教育的大众化还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伴随着高等教育的普及,劳动力市场上高校毕业生的工资优势逐渐消失,高校毕业生的相对收入下降,就业质量不容乐观。同时,高校毕业生“慢就业”问题逐步凸显,就业期望与劳动力市场之间的落差让部分毕业生通过主动升研和被动待业的方式暂缓就业,而升学率提升可能带来的过度教育等问题也是高校就业工作关注的重点。同时,大学生就业的结构性矛盾和摩擦性矛盾更加突出。关于就业能力的认识,若片面将就业能力仅仅视为毕业生个体获得和保持工作的能力,无异于采用“受害者有罪论”的观点,将低就业质量归咎于大学生就业能力欠缺,忽视就业市场、就业政策以及高校教育等外部因素影响。史秋衡团队通过USEM就业能力模型研究发现,“大学生就业能力培养一方面受内部人才培养要素的组合影响,另一方面也受外部就业环境的劳动力市场影响”。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需要提升劳动力的就业能力,将就业能力作为人才培养的一项重要内容,充分发挥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作用。为保障毕业生高质量就业,应该建立招生就业联动机制,针对区域经济需求培养相应人才;突出实践应用,加强技能性实训;加强职业规划教育,瞄准市场改善高校就业服务。构建贯通式就业促进系统要抓住重点、层层突破,一方面沿着扩容联通的道路,实现人岗充分联结,达到“人尽有工”;另一方面,坚持增值理念,赋能就业市场充分流动,实现人岗充分适配,做到“人尽其才”。在智能化背景下,大学生就业困境的消解应保障人才有效供给,缓解智能化技术对就业的替代效应;激发社会用人需求,放大智能化技术对就业的创造效应;加强人才供需对接,弥合智能化技术对就业的重塑效应。有效提升大学毕业生就业质量需重点从如下方面着手: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政策体系,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支持计划,强化指导帮扶,守住安全底线,努力帮助高校毕业生快就业、就好业、乐就业。健全有利于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的促进机制,努力完善就业政策体系,适度扩大定向就业规模,建立精准就业服务和监测机制,依据市场需要调整专业规模,有效引导高校学生的就业理念。
综上所述,已有文献为本文研究提供了扎实基础,但仍有以下研究不足:其一,对于现阶段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特征和趋势分析还不够深入。其二,对于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内涵、目标把握还不够准确。其三,对于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的问题剖析和解决思路还不甚清晰。对此,本文主要将进行以下探讨:其一,根据多主体发布的数据分析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特征和趋势变化。其二,明确提出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内涵和目标。其三,明晰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重难点问题的解决思路,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提供政策启示。为了满足研究需求,根据教育部《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的分类标准,本文将2018—2022届普通本科学校本科毕业生作为分析对象,使用的数据主要来源于2019—2023年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中国人口与就业统计年鉴》,麦克思研究所主编发布的就业蓝皮书《中国本科生就业报告》(后简称麦可思数据),教育部、北京大学教育经济研究所公布的就业数据,数据分析方法以描述性和趋势性分析为主。
二、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特征和趋势
把握现阶段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主要特征和趋势,是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前提条件。对此,本部分将主要围绕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总量和增速、就业地点和就业形式等方面,分析近五年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主要特征和趋势。
(一)高校毕业生就业总量持续增长
近年来,全国高校毕业生总量增速呈现出放缓趋势,但是毕业生的总量每年还在持续增长。根据教育部公布的数据,图1显示2018—2024年我国高校毕业生总量的变化情况。2018—2024年高校毕业生总量整体逐年递增,2022年突破1000万。根据高考报名人数推测,2025年毕业生人数约1200万;2026年毕业生人数约1300万;2027年高校毕业生预期规模接近1400万。由此可见,大量毕业生持续涌入劳动市场,“就业难”问题将会在一定时间段内存在。
(二)高校毕业生就业重心逐步下沉
依据就业区域分布情况,政策引导初见成效,高校毕业生就业重心开始逐步下沉。根据麦可思数据,图2显示本科毕业生选择在地级城市及以下地区就业的比例上升明显,从2018届的53%上升到2022届的59%;与之相对应,毕业生在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就业的比例呈下降趋势,分别从2018届的17%、30%下降到2022届的13%、28%。伴随着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及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推进,以及基层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政策进一步释放出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建功立业的鲜明信号,越来越多的高校毕业生改变了传统“走出去”的发展思路,选择返乡加入基层治理队伍,更好地支持当地教育、医疗卫生、社会治理等工作,推动当地社会和经济发展。
(三)高校毕业生就业类型趋于多元
从高校毕业生年终就业率落实情况来看,就业类型呈现出多样化特点。根据麦可思数据,图3显示2022届比2018届签订合同受雇工作的方式下降了11.4%,灵活就业已成为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重要形式之一,这既有经济形势的客观影响也是毕业生个人意识的主动选择。准备考研、待就业的比例分别上升3.8%、2.7%。教育部公布的数据显示,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人数为438万,比2023年下降36万人,降幅约为7.6%,呈现出研究生报考有回归理性的趋势。同时,调研显示待就业并不是“无业可就”,2022届本科待就业的毕业生中55%收到过用人单位录用通知,但由于薪资福利、个人发展空间等方面与个人预期不符而放弃入职。灵活就业、延迟毕业是我国高校进入新发展阶段的重要信号,但需要持续关注滞后就业压力。
(四)高校毕业生就业观念偏重个人价值
整体来看,高校毕业生求职更看重经济价值的满足。根据麦克思数据,图4显示了2018—2022届毕业生认为影响就业满意度主要因素排序前三的均为收入低、发展空间不够和加班太多。其中因为收入低、加班多的比例分别上升4%和7%,发展空间不够下降7%,麦可思数据与北京大学岳君昌团队调研数据具有一致性,毕业生就业偏好“向钱/前”看。以经济价值、个人价值、社会价值排序,经济价值>个人价值>社会价值,经济价值的重视程度超过个人价值成为毕业生最看重的就业因素。这一方面是宏观经济有效需求不足在工资和工时等就业质量指标上的体现,另一方面也凸显出学生就业观念与现实脱节导致的结构性失业问题。
三、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内涵和目标
从经济学的角度看,高校毕业生能否找到工作并不是一个“真问题”,只要降低求职预期均可能找到工作岗位。因此我们需要关注的是“高质量”和“充分”就业。立足于近五年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主要特征和趋势,本部分从内涵和目标上回答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是什么”的问题。
(一)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内涵
党的十九大以来,“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内涵一直在拓展。从提出“我们的人民期盼有‘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到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再到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将“高质量”和“充分”并列表达,表明既要注重扩大就业容量,更要注重提升就业质量,努力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这深刻体现了我国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的新目标新要求。在社会发展转型与就业政策转轨阶段,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就业作为充分就业政策话语的进一步发展,不仅应突破高校毕业生“未就业”就业难问题,更要与“已就业但未理想就业”这一就业状态区别开来[11]。就业质量与就业率之间既有相互独立性,又有相互关联性和补充评价性。应避免将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简单地理解为找到工作,而是在扩大高校毕业生已就业规模的基础上,解决高校毕业生进入就业场域后可能存在的种种就业不充分问题。基于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本文将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从“高质量”和“充分”两个方面释义。
其一,从“高质量”就业的角度来看,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需要关注物质层面和精神层面的需求[12]。一方面,高质量就业是就业者对自身就业状况的一种主观心理感受,意味着较高的个人工作满意度。大学生衡量高质量就业的重要内容,包括薪酬待遇、工作适应性、发展环境和发展空间等要素,大学生实际获得的就业岗位满足这些要素越多满意度越高。另一方面,高质量就业是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的统一。“在选择职业时,我们应该遵循的主要指针是人类的幸福和我们自身的完美。”[13]高校毕业生能够胜任工作岗位的要求,具有较高的个人工作满意度,还应服务于国家和地方需要,对社会经济生活的贡献与高校人才培养的目标相匹配[14]。其二,从“充分”就业的角度来看,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必须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底线,让有就业意愿、具备就业能力的高校毕业生都能获得就业机会。一方面,充分就业应当尊重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意愿。2021年《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与核查工作的通知》明确毕业去向统计“未就业”包括“暂不就业”(无就业意愿)和“待就业”(有就业意愿未就业),因此,应区分积极和消极的“暂不就业”,积极的“暂不就业”属于自我意愿的主张应予以尊重,但消极的“暂不就业”则需要就业意愿调动和引领。另一方面,充分就业应当保障高校毕业生拥有获得就业的机会。不仅要统筹各方资源渠道促使高校毕业生找到工作,还要注重实现高校毕业生与就业岗位的充分适配,打破各种就业不充分状态,实现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就业。
综上所述,本文认为,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是指具备就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均有获得就业的机会,且就业岗位具有个体价值与社会价值的一致性。从个体价值角度来看,个体特质与工作岗位相匹配,具有较高的个人满意度;从社会价值角度看,个体发展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具有较高的社会满意度。
(二)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的目标
第一,聚焦实际需求,持续扩容提质。“有业可就”是实现更高质量就业的基本要求,也是就业供给侧改革的首要目标。劳动力市场提供的岗位数量基本能够满足毕业生的就业需要,那么就业难的症结在于毕业生对于岗位质量的高预期;由此,扩容提质一定要注重高校毕业生实际需求,关注岗位设置与专业、性别等要素的匹配度,人为降低结构性和摩擦性失业,推动形成更多就业增长点。
第二,缩小收入差距,营造良好市场环境。高校毕业生是中等收入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就要促进高校毕业生更多地进入主要市场。根据“二元劳动力市场理论”,主要劳动力市场稳定性有余灵活性不足,次要劳动力市场灵活性有余稳定性不足,一方面要促进高校毕业生更多地进入主要劳动力市场,另一方面也要适当提高次要劳动力市场的稳定性,增加主要劳动力市场的灵活性,实现就业市场平稳有序。
第三,完善社会保障,促进合理就业流动。“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应适应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需要,帮助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收入有保证、权益有保障。合理流动是解决大学生就业问题的有效途径,创设更加宽容和开放的人才流动机制,从机制体制上破除影响劳动力流动的障碍,形成合理、公正、畅通、有序的流动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