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区深入推进街道“大工委”、社区“大党委”机制,增强街道、社区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领导统筹协调功能,通过搭建党建平台、创新党建载体,推动多元力量参与城市基层治理,打造幸福新社区,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基层治理格局。
打破壁垒聚合力,激发多元善治新动能。**区深化党建共建,以街道、社区党组织为核心,按照“区域统筹、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共建共享”的原则,在辖区3个街道31个社区全面推行“大工委”“大党委”机制,制定下发《进一步深化街道“大工委”社区“大党委”制推进区域化党建工作的通知》《关于深化街道“大工委”制和社区“大党委”制推进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由街道、社区党组织书记担任“大工委”“大党委”书记,副书记及委员由街道、社区范围内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驻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千千结”对接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社区物业公司及小区业委会中的党员等兼任。明确“大工委”“大党委”工作目标和范围职责任务,目前3个街道“大工委”和31个社区“大党委”有委员150余人。同时,在社区“大党委”成员中的区直机关单位中选派2名党员作为社区常备队伍充实社区工作力量,形成基层共治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