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队伍建设专题学习研讨会议上的交流发言
2024-10-26 238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擘画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宏伟蓝图,部署了300多项重大改革举措,为破除体制、机制、制度改革藩篱指明了方向和道路。在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中,明确指出,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加大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力度,再次释放出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强烈信号。作为基层组织部门,要聚焦“加大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力度”的要求,从识别、调整、激励三个方面,不断探索完善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的实践路径,进一步激发党员干部推进改革发展的活力和动力。

一、建立常态化干部监督体系,将“识别”放在平时。考察识别干部要把功夫下在平时,全方位多渠道了解干部。对于组织部门来讲,要着力构建科学完善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机制,把严格监督、严肃纪律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始终,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氛围。要严格制度执行。在干部选任过程中,严格执行“凡提四必”,按照规定不折不扣做好“六查”工作,规范落实干部任前公示制度,畅通信件、电话、网络、短信“四位一体”综合举报受理平台,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发现问题影响使用的,及时中止选拔任用程序;对疑点没有排除、问题没有查清的,暂缓提拔任用,坚决杜绝干部“带病提拔”,切实将干部选任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落到实处。要拓宽方式渠道。建立健全常态化干部监督体系,制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分析研判制度,常态化开展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健全日常发现、重点识别、优进绌退、适时使用的全链条工作闭环,探索推行纪实档案筛一筛、实地走访看一看、实绩真假查一查、群众意见听一听“四个一”机制,深入了解领导干部在重大斗争一线、改革发展实践、急难险重任务中的现实表现情况、负面清单情况,动态掌握干部“活情况”“新变化”,做到全面立体、客观准确评价干部。要加强联动协作。健全完善干部监督协调机制,及时调整充实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落实“一月一通报、紧急情况随时通报”措施,拓宽信息渠道、强化信息反馈。综合运用纪检监察、巡视巡察、信访举报、个人事项报告、审计监督等方面成果,把需要“下”的干部及时发现出来、精准确定下来,为县委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提供决策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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