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2023年度一般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综合评估报告
为充分发挥事故调查处理对加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促进作用,督促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进一步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X〔2021〕X号)的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X区安委办制定了《X区2023年一般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X区发生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评估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区工作实施方案的计划及工作部署,2024年4月至6月,由X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市住房和建设局、区住房和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X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X管理局、区水务局、区城管局、区投资推广署、区民政局、区卫健局、区消防救援大队、X公安分局、X交警大队、各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共同参与评估工作。
评估工作紧紧围绕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这一中心任务,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以责任追究及整改措施的内容作为评估清单,组织涉事企业进行动员部署,查阅、审查了相关整改文件资料,实地检查走访涉事企业、工地;以向区安委办提交书面材料等方式,收集了各行业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关于涉事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与自评自查报告,认真开展完成了评估工作。
二、事故责任人员、单位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事故责任单位、人员行政处罚落实情况
各有关单位均依据区政府批复要求,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共对36家事故责任单位及43名相关责任人员依法完成行政罚款处罚,对4名责任人员已执行行政拘留处理。
(二)刑事责任人员追究情况
对事故调查报告中建议追究刑事责任的26名人员按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的相关要求已全部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处理,其中25名人员已刑事立案处理,1人等待X医院鉴定结果。
(三)有关公职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政府调查组共向区纪委监委移送1起相关政府部门、人员履职不到位事故案件,目前该起案件已立案,正在审查调查中。另有1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建议相关单位对责任人员进行内部处理,对2人已完成内部处理。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各事故责任企业落实情况
各事故责任企业高度重视事故整改落实工作,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认真查摆存在问题和深层次原因,对照事故调查报告的整改要求,逐条部署落实,采取了一系列工作措施,主要体现为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组织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完善操作规程等。各事故责任单位基本能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防范和整改措施要求落实整改。
(二)行业主管部门及街道办落实情况
各行业主管部门及街道办事处认真研究部署,狠抓贯彻落实,结合事故教训深刻反思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强化部署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深入开展各类安全大检查,加大巡查和执法力度,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制定责任书、风险提醒、整治方案等各类制度管理文件,加强长效机制建设;采取有力措施消除各类风险隐患,提升安全监督效能。
四、主要落实成效
(一)电镀企业管理方面
1.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对全区电镀企业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开展专项排查整治的工作方案》,对全区电镀企业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进行摸底排查、查找问题、立行立改,推动全区电镀行业彻底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