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历史主动,为谱写法院工作现代化新篇章提供了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全会对法院工作提出的新部署新要求,找准工作结合点、切入点、着力点,用改革思维和方式推进法院工作现代化,以钉钉子精神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司法审判工作中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让全会精神入脑更入心。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强调,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人民法院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承担着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的时代使命,必须跟上、落实《决定》的部署和要求。我们要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一是深刻领悟《决定》的理论内涵。通过沉浸“原文”学、循溯“源头”思、贯通“原理”悟,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二是正确认识《决定》的重大意义。《决定》是指导新征程上人民法院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纲领性文件,贯彻落实好全会精神,要注意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纲”和“魂”融入司法改革和司法审判全过程、各方面,善于从政治上看、精于从法治上办。三是全面把握《决定》的重大部署。《决定》共提出300多项重要改革举措,细致而全面,我们要一一对照学习,从中汲取向“高”攀登的底气、向“难”挑战的勇气及向“新”而行的锐气,自觉转变司法理念,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