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领导重视,全区低保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在组织领导上,区委、区政府把低保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与经济工作一同检查考核,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抓、民政牵头、多方协作”的低保工作格局;在机构落实上,区、乡镇(街道)、社区都建立了专门工作机构,配备了专业人员,从而形成了网络齐全、上下联动的低保工作机制;在硬件配置上,我区通过向上争、财政挤等方式,专门为各乡镇(街道)社会救助所、社区社会救助站配备了电脑和打印机等办公设备,改善了工作条件,为快速高效地开展社会救助工作奠定了基础;在制度建设上,区政府先后出台了《xx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细则》、《xx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规范管理的补充规定》、《xx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xx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家庭收入核算暂行办法》等文件,明确规定了低保范围和标准、申请审批程序和动态管理,强调了入户调查、民主评议、三榜公示以及低保资金管理等制度,使低保工作有章可循。
二是应保尽保,全区低保补助标准不断提高。实施低保工作以来,该区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低保补助标准逐年提高,xx年9月我区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1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2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84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960元。截止目前,全区共保障城市低保对象6996户、17159人,xx年发放城市低保资金3129.9万元;保障农村低保对象2548户、5274人,xx年发放农村低保资金383.2万元。这些资金的发放,有效地维护和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促进了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三是关注民生,全区低保救助体系不断完善。近几年针对低保户的优惠政策不断出台、优惠力度不断加大,该区形成了一套与低保配套的救助政策。一是实行医疗救助。xx年,出台了《xx区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该办法提高了救助标准,取消了起付线,最高救助限额由1万元提高到3万元;完善了救助方式,取消了病种限制,实行住院救助全覆盖;缩短了救助时限,扩大了救助对象。xx年,全区共救助城市困难群众18069人,农村困难群众11776人,发放城市医疗救助资金530万元,农村医疗救助资金180.11万元。二是实行农村困难群众建房救助。为改善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条件,结合乡村振兴的需要,xx年区政府下发了《xx区农村困难群众住房保障实施方案》,根据方案,下拨了35万元帮助44户农村困难群众建房或维修房屋。
在调在,我们也发现低保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引起重视:
一是低保动态管理困难重重。随着国企改革、户籍制度改革的深入和城市建设的发展,城区人口不断增多,尤其是下岗失业人员、拆迁户增多以及人户分离现象不断出现,使城乡低保覆盖面随之扩大,工作对象的多样化给动态管理带来了较大困难。同时,由于当前家庭收入的多元化和隐蔽性,有的故意隐瞒收入、“混保骗保”,一些企业负责人受“老好人”思想影响或为减轻企业负担,为不符合低保规定的申请人出具过低收入证明,使要求进入的和应该退出的对象家庭收入难以确定,给动态管理增添了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