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7.23”黑**省齐齐哈尔市第三十四中学体育馆发生屋顶坍塌造成11死亡事故,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推进在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制订本方案。
一、重点对象
在**县境内的市政工程、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燃气、水利工程和设施建设、农业工程和设施建设、企业改扩建、校园建设等所有在建工程项目,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三管三必须”原则,全县所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有在建项目的务必落实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农户和居民的限额以下在建项目工程按照属地原则全方位全覆盖落实监管责任。
二、重点任务
(一)精准消除事故隐患,推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1.研判事故预防工作重点。结合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事故类型和隐患问题分布,明确重点地区、企业、项目、人员、施工环节和作业时段,以“逐企业、逐项目、逐设备”标准,对在建项目工程开展全覆盖精准排查。按规定配齐配强一线监管人员,至少组织1次全覆盖安全生产专题培训。
2.落实“隐患就是事故”理念。建立在建工程项目重大事故隐患、非亡人事故和重大险情台账,按调查程序查明原因,依法依规处理责任企业和人员。对重大事故隐患拒不整改、适用刑法修正案(十一)危险作业罪的,要及时向有关部门移交线索,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法律责任落实到位。
3.开展施工消防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在建项目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建立落实;临建设施、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是否管理到位;门窗是否设置铁栅栏影响逃生;宿舍是否存在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取暖,乱拉、乱接用电设施;宿舍、办公用房等是否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作为夹芯层;消防设施设备配置是否有效、数量是否充足;现场动火作业是否符合相应操作规程和标准规范等。
4.开展“危大工程”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施工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的程序是否符合规定以及论证专家履职情况;施工作业前安全技术交底是否符合要求,验收的标准、程序、内容、人员等是否符合要求;施工过程中是否严格按照方案组织施工等。结合日常监督督促参建各方主体不断完善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体系、压实危大工程管控责任。对照《危大工程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认定标准》,对未编制危大工程专项方案、未按规定审核论证、未按专项方案施工、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等情形,要及时上报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