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近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坚定不移地把自身工作放在中国式现代化的全局中去考量,做实监督工作,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实践。
聚焦中心工作,突出重点“准监督”。**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开展监督工作,盯牢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着力增强人大监督工作的针对性。聚焦县委中心工作依法开展监督。紧紧围绕县委提出的建设全省山区“乡村振兴先行区、绿色发展示范县”目标,深谋监督议题,做到县委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确保人大工作与县委中心工作同频共振、同轴运转、同向发力。聚焦监督对象工作重点及薄弱环节依法开展监督。从“一府一委两院”工作重点和薄弱环节中找切入点,实施靶向监督,努力确保每项监督都紧扣改革发展,坚持审“深”议“透”,力促人大监督“督”到“点子上”,“帮”在“急难处”。重点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聚焦政府预算绩效管理、债务管理、重大项目落地,法院案件执行,检察院刑事检察工作等进行深入调研,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努力提出高质量的工作建议。聚焦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开展监督。通过代表走访群众、“双联”活动联系代表、信访分析、公开征集、进“家”入“站”等方式,收集了一批群众普遍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常委会把涉及医疗、安全、污染防治等方面的民生问题列入年度工作要点,落实到相关专(工)委,有序开展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