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购买服务,是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一、当前背景下政府购买服务正不断孕育壮大
根据应急管理部4月25日通报情况来看,今年以来,全国危险化学品领域已发生安全事故60起,死亡和失联148人,同比大幅上升,特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全部发生,生产储运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理等各个环节全面涉及,通报中指出导致事故频发原因之一就是全国各地化工专业背景的监管人员严重不足。
近年来,全国安全生产监管要求日益提高,标准逐渐量化,对监管人员知识水平和专业技术能力要求也迅速提高,监管人员和监管力量已跟不上安全生产发展进度,这一问题在危化品安全管理中尤为突出,在这一过渡期,政府购买技术服务恰好可以进行“填补”,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监管力量和能力不足的问题,也是当前各地政府积极采取的强化监管的措施。
二、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在我市呈现多样化
由于国家政府购买服务提出了指导意见,但未指定服务形式,这也间接有利于各地因地制宜,持续创新提升。在我市购买服务形式也呈现出多样化态势,具体由以下三个代表:
(一)青原区购买危化企业安全生产服务案例。青原区购买技术服务采用直接聘请合同制专家常驻业务科室,协助并参与业务科室的日常安全监管工作。这种购买服务方式较为简单,能在一定程度上增强监管力量和弥补监管人员专业技术和人员不足问题。
(二)井开区购买危化企业安全生产服务案例。井开区安监局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与中标单位签订常驻服务合同,规定其派遣两名专职安全技术人员常驻园区,作为安监局聘用人员,并配备检查车辆,协助园区指导安全生产服务,为相关企业提供技术咨询、安全检查、隐患诊断、培训教育等服务。这种购买服务方式需经过政府采购环节,采购时间跨度大,程序较为繁琐,能极大程度上增强监管力量和专业技术水平。
(三)新干县购买危化企业安全生产服务案例。新干县政府购买服务历经直接聘请专家检查、聘请中介机构检查、采用“一事一议”聘请外地专职检查机构检查三个阶段,外地专职检查机构为化工发达城市的专门从事检查服务的机构,由安全生产资深专家和有丰富企业安全管理经验的人员组成。采用“一事一议”模式开展政府购买服务,既检查频次和时间由新干县应急局决定,在重要时段也可临时调用,每检查完一次,经局领导评估审核通过,再从县政府购买服务资金项目划拨,由县应急局支付费用,未达到检查要求的则扣除一定支付金,同时,每年预留部分资金作为购买服务奖金,鼓励购买服务专家。这种做法,一定程度上可以节省政府资金,且采购程序简单,同时也能引进发达地区先进管理经验。
三、政府购买技术服务的几点建议
通过调研,结合我市实际,从创新服务形式、规范服务内容、加强服务监督检查、健全提升服务水准体制机制提出四点工作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