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4年工作总结
区农业农村局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开展工作,发挥区委农办作用,出台乡村振兴年度工作方案,明确89项重点任务。在2023年度全市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中,获评优秀等次。在全国乡村全面振兴发展情况年度监测中,我区排名全国第67,位居全市第2。
(一)大力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
推进“稳产保供”工作。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和“菜篮子”区长负责制,印发年度工作方案,落实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菜田补贴等惠农政策,提高主体种植积极性。全年预计完成粮食播种面积28万亩,蔬菜产量34万吨,生猪存栏3.5万头,持续保持全市前列。3.48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基本完工,“两高一智”高标准农田示范区项目初见成效,耕地质量等级3.94位于全市第1。创新推出小麦收入补充保险等3个险种,全年参保农户3727户(次),总保额8.8亿元,理赔总额3276万元,出险农户1452户次。
提升农业产业发展水平。创建现代农业新主体储备项目库,收录项目25个,总投资达1.02亿元。坚持推动农产品加工企业做强做优,进一步推动储运流通、净菜加工等能力建设项目落地。截至目前,拥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3家,2023年全区农业龙头企业营业收入达172.23亿元,位列全市第2。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全年开展农民培训1000人次。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依托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项目,龙湾屯镇家庭农场联盟获评第五批全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典型案例。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7家养殖场荣获市畜禽种业重点企业。扎实开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先打后补”工作。全面推进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顺利通过中期评估。
严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关。持续推进农业标准化基地建设,2024年新评、复评市优级标准化基地14家,新建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3家。2024年区农业农村局、区农服中心及各镇政府落实责任、同向发力,全年开展绿色有机认证的生产主体104家,其中已获证产量2.57万吨,已申请未获证产量1.63万吨。全面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截至10月,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共计55.88万张。强化检测工作信息化管理,截至10月,全区各级检测室检测农产品样本40000余个,检测合格率100%。推进农业安全生产工作,做好重大活动重点时期安保服务工作,强化极端天气应对及防汛值守。开展“农资打假”“春季执法保春耕”等执法行动,截至10月,共开展执法检查4573个(次),查办案件131起,罚没款14.28万元。
(二)高质量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有序推进“百千工程”。深入学习运用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成立“百千工程”工作协调小组,实施项目建设全流程监管,出台40条支持政策,合力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工作。目前,第一批赵全营镇乡村振兴示范片区重点项目均已完工,第二批牛栏山镇乡村振兴示范片区规划方案初稿已编制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