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廉政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
为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请各部门(单位)根据工作实际,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和廉政风险研判,进一步健全风险防控体系,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开展廉政风险排查,是规范权力行使的内在要求,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是推动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各部门(单位)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分析权力运行中存在的廉政风险,科学评估、确定风险等级,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和廉政责任,通过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健全管理制度,规范权力运行,优化业务流程,形成职责明确、决策民主、程序公开、管理规范的监督长效机制,确保排查防控工作取得实效。
二、工作内容
(一)排查梳理廉政风险。以“自己查、相互找、领导点、组织议”的方式,结合工作实际,对照“三定”工作方案,重点查找在权力运行、制度机制、作风效能、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认真分析梳理风险点表现形式,科学进行风险分类。
(二)评估认定风险等级。针对风险发生的概率,造成的危害程度和产生的负面影响,将风险等级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3个等级风险点。一级风险点为高强风险,指滥用权力造成严重危害和恶劣影响,触犯国家法律、构成犯罪的风险;二级风险点为较强风险,指滥用权力造成较大危害、触犯党纪条规的风险;三级风险点为一般风险,指不严格按照程序和规定办事,造成工作失误和不良影响的风险。
(三)制定完善防控措施。围绕组织人事、财务管理、项目管理、招投标、项目执行等重点岗位、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制定以教育、制度、监督、惩处为内容的内部防控措施,形成权责明晰、责任到人、用制度规范、靠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
(四)建立风险监测、预警纠错机制。通过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干部考核、网络舆情等多渠道多岗位廉政风险开展动态监测,及早发现日常管理中存在的漏洞、短板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抓早抓小抓常,对已发现的廉政风险,及时向部门或个人发出预警信号,纠正工作中的失误和偏差,及早将廉政风险化解在苗头阶段。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单位)负责同志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把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作为预防腐败的基础性工作,带头抓好职责范围内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查找风险点要紧密结合部门(单位)工作实际,务实不务虚,全面无缺漏,确保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二)突出重点环节,务求工作实效。坚持解决突出问题与完善长效机制、规范用权行为与提高工作效能相结合,将防范工作细化为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具体措施,建立落实权力监督、轮岗交流、倡廉承诺、公开透明、失责追究等制度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防范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三)加强督促落实,推动工作开展。各部门(单位)于X月X日前将风险排查情况报机关纪委,机关纪委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总结有效做法,推动工作不断深入,适时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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