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各级党委既担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抓建责任,又担负党的自我革命主体践行责任,必须坚定不移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方针,聚焦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知责担责严负其责、履责尽责严管所辖,纵深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力助推社会建设高质量发展。
一、深刻把握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特点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是各级党组织的职责所在。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只是字面上的变化,更是实践的发展、认识的深化。”这既是新时代探索实践的经验启迪,更是新征程自我革命的奋进号令。这是政治责任,必须胸怀全局担当。全面从严治党,事关党的长期执政、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幸福安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政治责任、重大政治要求,必须头脑特别清醒、态度特别鲜明、行动特别自觉,始终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抓、从政治上落。这是集体责任,必须齐心协力担当。党委统一的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决定党委对全面从严治党集体负责。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班子的主体责任、集体的主体责任、共同的主体责任,包括党委正副书记、党委常委、党委委员,必须把责任传导给所有班子成员,推动形成党委不松手、书记不甩手、成员不撒手的齐抓共管局面。这是领导责任,必须积极主动担当。全面从严治党,基础是“全面”、关键是“严”、要害是“治”,贯穿于党的领导实践全过程,必须将主体责任落实到每个党组织和每名领导干部,负起全面领导责任、直接抓建责任、严实督导责任,体现到管党治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这是终身责任,必须严实谨慎担当。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是我们党管党治党的一个鲜明特征。全面从严治党实行终身问责,在职与不在职、调离与不调离、退休与不退休都一样,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履行好“第一责任”“一岗双责”,不负重托统好班子、不辱使命带好社会、不忘初心管好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