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加强综治中心建设,是深化基层社会治理、深化平安建设的基础性、战略性工程。既不能一蹴而就,也不能一劳永逸,必须边实践、边总结、边提升,久久为功、驰而不息。
一、创新社会治理,思想认识再深化
党中央高度重视综治中心建设工作,先后作出一系列政策制度安排。2019年施行的《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2022年印发的《“十四五”平安中国建设规划》,2023年中办、国办《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能力的意见》,均对综治中心建设提出明确要求。今年召开的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市委五届八次全会,也对深入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作出部署。这一系列决策部署、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都为做好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指明了路径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从政策法规上来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明确:“省、市、县、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是整合社会治理资源、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的重要工作平台,由同级党委政法委员会和乡镇(街道)政法委员负责工作统筹、政策指导。”因此,综治中心建设是“党管政法”向基层延伸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市各级党委政法委和政法各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将推动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作为落实党内法规制度的具体工作举措,主动融入融合、积极发挥作用、强化履职尽责,确保政法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确保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
从功能定位上来看。综治中心是集信访接待、多元解纷、法律服务、网格治理、治安防控等功能为一体的公共服务职能部门。简单来说,就是接收群众信访诉求、调解群众矛盾纠纷、提供群众法律咨询、服务群众办理事项的平台和窗口。因此,综治中心建设对于形成基层平安维稳工作合力、维护社会安定具有重要作用。**市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推动综治中心建设作为地方“一把手”工程,提请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听取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重点问题,为综治中心建设争取有力支持和保障,切实将各个部门力量整合起来,为地方的平安建设工作构筑坚实底座。
从现实意义上来看。推进综治中心建设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应有之义。当前,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等方面的需求和期盼越来越强烈,对平安建设能力水平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综治中心是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前沿阵地,是了解民情、维护民利的重要窗口。因此,**市充分发挥各级综治中心优势,进一步畅通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通道,用心用情用力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真正把工作做到老百姓心坎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聚焦实战实效,职能定位更精准
2020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安吉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考察时,强调“要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把党员、干部下访和群众上访结合起来,把群众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规范起来,让老百姓遇到问题能有地方‘找个说法’,切实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精准阐明了综治中心的实质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