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县林草局工作总结
2024年,xx县以林长制为抓手,聚焦“全力打好科尔沁沙地歼灭战”目标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重点推进落实林草生态建设、资源保护和林草产业发展等方面工作,进一步促进改善我县生态环境质量。按照工作要求,现将县林草局2024年工作总结及2025年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有序推进林草生态建设
(一)科尔沁沙地歼灭战情况。xx县沙地面积182万亩,2024年-2028年我县计划实施“三个千万工程”综合治沙56万亩、森林质量提升64万亩、草原巩固提升62万亩。根据市级安排,2024年下达我县综合治沙任务6.6万亩、森林质量提升任务9.42万亩、草原巩固提升任务9万亩,现已全部完成。具体为:完成综合治沙工程6.6万亩(其中补植补造1.33万亩、自然修复5.27万亩),完成森林质量巩固提升工程9.42万亩(其中封山育林0.2万亩,自然修复9.22万亩),完成草原巩固提升工程9万亩(其中退化草原修复0.3万亩,工程固沙0.03万亩,自然修复8.67万亩)。同时,下达我县“三北”六期老哈河流域科尔沁沙地综合治理项目封沙育林(草)0.2万亩,投资35万元。目前,已编制作业设计,待市林草局批复后实施,预计11月底前完成。
(二)防沙治沙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情况。根据市级统一安排,到2030年,我县需建设35万千瓦新能源项目,其中光伏装机15万千瓦、风电装机20万千瓦,2024年未分配我县建设任务。经前期论证,开展工程选址规划,实地踏查确定光伏装机用地5200亩,建设风电装机机座32个、占地31亩;统筹规划沙地治理地块,35万千瓦新能源项目可治理沙化土地面积5.8万亩,已全部落实到地块(xx镇、小街基镇、义和塔拉镇、东风镇),并将矢量数据报送至市林草局,明确在后续实施过程中可以适当调整地块,拟采取人工种草等措施进行治理。
(三)绿化美化示范村建设情况。积极指导xx镇、小街基镇、大榆树镇、黑龙坝镇、东风镇、吉日嘎郎吐镇开展村屯绿化建设工作,现已完成绿化美化示范村6个。同时,积极组织开展义务植树活动,以及古树名木保护悬挂标识牌等工作。
二、严格林草资源监督管理
(一)加强推进林长制工作。全面压实林长制工作责任,充分发挥林长制在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保护和修复、推动林草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将“公检法三长”纳入县级副林长责任名单,细化责任区域,进一步形成在县级林长领导下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强化林长履职示范,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通辽市林长制工作要求,印发县级总林长署名文章1篇,先后召开县级林长制工作会议2次,签订《2024年林长制工作责任书》,重点安排部署住建和生态环境领域违法问题集中整治、林草图斑核查整改等年度重点工作。加强林长制办公室机构队伍建设,调整县林草局机构职责,内设林长制工作办公室,主动发挥好林长参谋助手作用。积极配合市委、县委做好林长制专项巡察工作,以此次巡察为契机,推进各级林长落实林草湿资源保护发展主体责任。截至目前,县林长办共向县级林长印送巡林提示单23份;下发各镇场库林长巡林工作提示函89份;防范出现破坏林草资源风险,下发督办函19份;各级林长通过巡林发现解决各类矛盾问题50件。同时,通过各类媒体渠道发布xx县林草领域工作成效新闻报道,在“xx林草—林长制工作”专栏发布宣传简报22篇,组织开展实地宣传活动10余次,发放林长制宣传手册、海报、挂历、购物袋等宣传资料300余份,进一步提高公众知晓率,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关心、支持、参与林长制工作。
(二)全力推进林草图斑整改。全力督查指导镇场,加快推进督查图斑整改销号工作。截止目前,林草专项整治行动阶段性销号任务42个,现已全部完成;林业历年图斑711个,已整改销号620个,未完成91个;2023年第一期违法图斑9个,相关整改佐证材料已全部上传并申请销号,现已全部通过省级审核;2023年第三期违法图斑434个,已整改销号432个,未完成2个;2023年第四期违法图斑616个,已整改销号582个,未完成34个。截止目前,2022年草原一期整改图斑138个,已全部完成销号;2022年草原二期图斑392个,已全部完成核查,其中违法图斑158个,已提交销号材料153,未提交销号材料5个;2023年草原一期图斑80个,已全部完成核查,其中违法图斑31个,现已提交销号材料29个,未提交销号材料2个;2023年草原三期图斑112个,2023年草原四期图斑451个,正在核查中。
(三)住建和生态环保领域违法问题集中整治行动进展情况。一是全面整治违规违法占用林草地问题方面。经对照巡视、审计、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下发变化图斑,对2021年以来工业园区、矿产资源开发、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占用林草地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核查,目前,发现违规占用林地案件32件、占用草地案件19件、占用湿地案件8件,现已纳入集中整治处置台账。二是全面整治违规违法开垦林草地问题方面。根据自治区下发的变化图斑,结合巡视、审计、林草督查图斑、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以及群众信访反映线索等进行全面梳理自查,目前,发现违法开垦林地案件10件、滥伐林地案件1起、违法开垦草原案件26件、违法开垦湿地案件20件,现已纳入集中整治处置台账。三是全面整治以临时占用名义办理使用林草地手续,逾期不归问题方面。经对2021年以来办理占用林草地建设项目进行排查,其中临时占用林地项目10个,有2个项目已到期(1个完成林地回收程序,1个正在履行回收程序中);临时占用草原项目17个,有7个项目已到期(现地已恢复草原植被)。四是全面整治违规违法采伐林木及采伐迹地未及时更新造林问题方面。目前,正在对2021年以来采伐迹地进行排查,共排查采伐迹地2036起,未恢复造林24起,已下达限期恢复造林通知书,要求在秋季完成造林。
(四)扎实完成已垦草原植被恢复工作。按照“谁开垦、谁治理”原则,逐地块压实治理和监管责任,通过采取自然修复、人工修复等方式,全县已垦草原面积3.9万亩、地块581个,现已全部恢复到位。经xx县林草局自查自验、自治区第三方机构实地评估和市林草局检查初验,植被恢复合格率达到100%,达到验收销号标准,并向国家林草局驻内蒙古自治区专员办和自治区林草局申请全面验收。
(五)加强林草资源和禁垦禁牧巡查指导。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禁垦禁牧的公告》《xx县强化自然生态资源综合管护工作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机制,加强林草资源监督巡查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组织林草部门成立林草资源监督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和林草资源监督巡查工作专班,按照监督巡查工作安排和相关要求,坚持从严监督、依法巡查,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切实筑牢全县林草生态安全屏障。截止9月底,共办理非法开垦、使用草原案件98件,巡查反馈禁牧线索15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