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基础知识应知应会
1.中国共产党成立时间。1921年7月1日。
2.党的性质。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3.党的根本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4.入党誓词。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5.二十大对党章做了哪些重大修改。充实完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内涵和历史定位;增写党百年奋斗的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内容;调整完善党的奋斗目标的表述;调整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方面的内容;充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方面的内容;充实国防和军队建设、统一战线、外交方面的内容;调整充实党的建设总体要求的内容;充实完善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内容;对条文部分作了适当修改。
6.党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党工委、党小组。
(1)党组。《中国共产党章程》第48条规定:“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可以成立党组。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党组的任务,主要是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对本单位党的建设的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讨论和决定本单位的重大问题;做好干部管理工作;讨论和决定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和发展党员、处分党员等重要事项;团结党外干部和群众,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领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党组的成员,由批准成立党组的党组织决定。党组必须服从批准它成立的党组织领导。
(2)党委。一般情况下,党员人数超过100名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有的基层单位党员人数虽然不足100名,但因特殊情况和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
(3)党总支。党员人数超过50名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成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有的基层单位党员人数虽然不足50名,但因特殊情况和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成立党总支委员会。
(4)党支部。正式党员人数超过3名、不足50名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成立党支部。其中,党员人数超过7名的,应设支部委员会;党员人数不足7名的,只设书记1人,必要时可设副书记1名。正式党员人数虽然不足3名的,可以和临近单位的党员成立联合党支部。
(5)党工委。中国共产党工作委员会的简称。党工委一般存在于各级行政机关中,是中央和各级地方党委派出的代表机关,受党委的委托,领导同级党委机关和国家机关党的工作。
(6)党小组。党小组是党支部的组成部分,不是党的一级组织。党员数量少的党支部可以不划分党小组。党小组在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直接组织和指导每个党员的日常活动,使之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各项决议得到贯彻落实。
7.党的“三大优良作风”。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
8.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9.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
10.党的思想路线基本内容。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其精髓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其实质和核心是,实事求是。
11.党支部七项组织生活制度。会议制度、党日制度、党课制度、报告工作制度、民主生活制度、党员汇报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2.“三会一课”制度。“三会”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不设党小组的,每月至少召开1次;设党小组的,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党支部委员会(每月至少1次)和党小组会(每月至少1次),“一课”指按时上好党课(每季度至少讲1次党课,领导干部每年至少为党员干部上1次党课)。
13.“三严三实”。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
14.“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
15.“四个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16.“四个自信”。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17.“四讲四有”。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
18.党的“四条路线”。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组织路线、群众路线。
19.党的群众路线。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20.“四个合格”。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
21.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的领导。
22.党内政治生活“四性”。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23.党面临的“四大危险”。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
24.党面临的“四大考验”。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
25.“三型”政党。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
26.防止和反对“六个主义”“两种文化”。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防止和反对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坚决防止和反对宗派主义、圈子文化、码头文化。
27.好干部“五条标准”。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28.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内容。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党员。
29.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双强六好”。双强:发展强、党建强;六好:生产经营好、企业文化好、劳动关系好、党组织班子好、党员队伍好、社会反映好。
30.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
31.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为根基,以调动全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着力点,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把党建设成为始终走在时代前列、人民衷心拥护、勇于自我革命、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朝气蓬勃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
32.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立为我们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并在党章中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立为党的行动指南,将这一思想的核心内容概括为“八个明确”“十四个坚持”。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用“十个明确”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内容作了进一步概括,并从十三个方面分领域总结成就、概括原创性理念和思想,提出“两个确立”重要论断:确立习近平同志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六中全会提出的“十个明确”、“十四个坚持”、“十三个方面成就”概括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主要内容。党的二十大提出“六个必须坚持”,概括阐述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和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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