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稿
2024-12-06 756

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提纲

A:同志们,今天,非常高兴和B同志一起,与大家学习交流习近平法治思想。

B: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

A: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

今天,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跟大家交流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以人民为中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贯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一条主线,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根本立场。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的执政理念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具体体现,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

B:2015年,习近平提出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其治国理政的理念。这个理念既有马克思和恩格斯设计和论证的解放全人类的目标指引,又有中国传统思想对“大同社会”的理想追求,更是对中国共产党治国经验的总结。

自诞生之日起,中国共产党就把“人民”二字写在旗帜上、融入血液里。在创造历史伟业的进程中,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高于一切的理念从未改变。面对新冠疫情严峻考验,习近平总书记始终以对人民负责、对生命负责的鲜明态度,准确分析和把握形势,以非常之举应对非常之事,全力保障人民生命权健康权。发生重大灾害事故,习近平总书记第一时间作出重要指示,反复强调“切实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到第一位”“尽最大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A:人民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力量源泉。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体现人民共同意志,维护人民合法权益,是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本质属性,也是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有效运行、充满活力的根本所在。

二、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属性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属性,也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力量源泉和重要保障。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基本经验。

B: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美好幸福生活提出了更多的向往。“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方针,归根结底就是为了满足人民对“良法善治”的期待。“科学立法”就是要尊重立法规律,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切实反映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和意愿。“民之所欲,法之所系”,如果每一项立法都反映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利,就能够得到人民的拥护。“严格执法”是人民最关切的法治建设方面,一些执法不严、执法不公、选择性执法、滥用执法权的问题,一直困扰民众、为人们所诟病。解决好了严格执法、公正执法的问题,才能在人民生活中树立法治的权威。“公正司法”是人民对法治生活最强烈的期待。司法本身是为了解决人民生活中的纠纷和争议而存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庄严承诺之一,只有在个案中感受到公正的司法,人民才会信任法治,社会才能将司法作为平息争议、化解纠纷的正常渠道。“全民守法”是法治社会的基本标志,人人守法才能够真正使法律成为人们的行为准则和基本遵循;依靠法律化解矛盾和纠纷才能真正实现社会和谐、稳定、有序,实现国家长治久安。

说到这里,就不得不提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了。

A:是的,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与此同时,它也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如果说宪法重在限制公权力,那么民法典就重在保护私权利,几乎所有的民事活动大到合同签订、公司设立,小到缴纳物业费、离婚,都能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

B: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人权是我国法律的永恒主题。民法典将人格权独立成编,是我国民事立法的重大创新,体现了民法典对人的精神本性与精神追求的更深层次的人文关怀,彰显了民法典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

A:近年来见义勇为反被诬陷、敲诈的事件频发,“扶不扶”“救不救”也成为当今社会密切的话题,也是很多人心中的道德难题。为了鼓励人们见义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设立“好人条款”为见义勇为者送上了“护身符”。

B:没错,我记得有个案例,苏州市相城区某公司车间突发火灾,该公司附近商户刘某发现火灾后,与他人自行赶到起火车间围墙外登高救火,并因此坠落受伤。刘某为赔偿事宜诉至法院。相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次事故中,刘某救火系见义勇为行为,某公司作为受益方,依法应当对刘某的损失进行适当补偿。结合刘某的损失情况、某公司的受益情况以及现场情况,酌情认定某公司补偿刘某18万余元。

A:《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第一百八十四条,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通俗来讲,就是当你见义勇为的时候,如果不幸受了伤或者遭到了什么损害,就由那个犯错的人赔偿你。而你在见义勇为过程中,不小心导致受害人受伤,你是完全不需要赔偿受害人的。“见义勇为免责”出台,给予了见义勇为者最基本的保障,也有利于推动社会风气健康向上。

B:还有,随着现代化的发展,城市中高楼林立,虽然非常整齐,但是也隐藏着很多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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