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关于建设“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试点工作方案和全县公共服务一体化工作相关要求,深化覆盖城乡、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结合**实际,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海岛样板和法治**建设目标,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以数字赋能、制度创新为动力,强化资源要素统筹调配,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体系,优化服务供给方式,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建设目标
(一)服务集成目标。一是设施集成。在”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内配置集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线上线下融合服务指引牌、公共法律服务自助终端设备等各类公共法律服务设施。二是产品集成。集成律师、公证、调解、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法治宣传教育、行政复议等服务产品。三是力量集成。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库,完善准入、管理、退出、统筹调配机制,集成服务力量。
(二)均衡可及目标。按照省司法厅构建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一体化空间治理地图的相关要求,对公共法律服务设施进行经纬度标准,推动各类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在15分钟范围内不断趋于均衡可及。一是城区以步行15分钟(1.2公里)的街道为均衡可及标准;二是乡村以骑行15分钟(2.0公里)的乡镇为均衡可及标准;三是偏远海岛以车行15分钟(3.0公里)的乡镇为均衡可及标准。
(三)质效评价目标。到2024年底,60%的村(社区)建成“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人民群众对“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的满意率达80%。推动村(社区)建成率和人民群众满意率逐年提升,到2026年底,村(社区)“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基本建成,人民群众对“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的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服务人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建成人民群众普遍欢迎的“金名片”,成为法治**、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助力器”。
(二)坚持一体统筹。将省、市顶层设计和**贯通落实紧密结合,根据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关于“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建设工作要求和全县公共服务一体化工作部署,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资源融合集成、统筹调配、集约利用、一体服务。
(三)坚持因地制宜。综合考虑人口数量、区位交通、经济基础、辐射范围等因素,着重结合海岛乡镇、渔村实际情况,合理选取“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建设地点,因地制宜配置公共服务设施,促进布局协调、功能齐全。
(四)坚持数字引领。以数字化改革理念引领“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建设,依托省统建平台,探索工作体系、制度体系,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和其他司法行政数字化场景在基层落地应用、取得实效。
四、建设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