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全省生活垃圾治理攻坚大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活垃圾分类“一年见成效、三年大变样、五年全面决胜”的总体目标,全力打赢“全面决胜”攻坚战,根据《**省生活垃圾治理全面决胜两年行动计划(**-**年)》《**市**年城镇生活垃圾分类行动计划》《**市全面推进居民小区撤桶并点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总结以往撤桶并点行动经验做法,在撤桶并点示范行动的基础上,对全县32个城镇居民小区全面开展撤桶并点,实现居民小区撤桶并点,定时定点投放清运模式基本全覆盖。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精准施策,明确标准。撤桶并点小区设施建设原则上应按照《城镇居住小区垃圾投放设施及再生资源回收站规划建设管理指导意见》(舟城镇分类办〔**〕25号)明确的建设标准和管理规范执行。开放式小区确因场地、建设等条件受限无法执行的,经分类办审核同意,可按照《生活垃圾集中投放亭及收集容器集置点建设管理指导意见》(舟城镇分类办〔**〕3号)落实。
(二)坚持科学选址,环境协调。垃圾投放、再生资源回收、收集容器集置点等设施建设选址应坚持科学合理、便于投放的原则,避免设置在主要人流车流位置,方便垃圾收集作业,适当设置绿化隔离带,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设施外观要与小区整体环境相协调,有条件的可将投放点与回收站同步设置,作为“垃圾分类驿站”,实现功能多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