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国际经验及其借鉴意义
高技能人才是一个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体现,也是我国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技能人才作为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所需人才的一种标准类型,是指发挥其主体性、能动性和创新性,在某一特定行业领域或多个领域掌握高水平、高级别、高素养职业知识和能力的人才。随着高技能人才被纳入国家战略人才力量范畴,培养高技能人才已经成为当前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
培养高技能人才不仅是学校教育的责任,还是行业企业的责任,究其根本是全社会的责任,这是由高技能人才培养的跨界性、长周期性、正外部性等属性特征所决定的。特别是当前高技能人才已成为国家战略人才力量,如何在全社会共同聚力培养高技能人才是一项值得深究的问题。高技能人才培养需要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特别是自工业革命以来,发达国家培养高技能人才的理念、模式、规律、策略等,对当前我国高技能人才培养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国际经验
第一,建立系统化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高技能人才培养需要依靠“举国体制”,这种“举国体制”不是简单地把国家发展重心都转移到高技能人才培养中来,而是需要从国家到地方再到学校和企业,建立系统化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这种系统化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主要包括三个层面。一是国家层面系统化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例如,美国在不同时期制定并颁布实施了《人力资源开发和培训法》《综合就业培训法》《就业培训合作法》等法规,英国制定了《1918年教育法》《1944年教育法》《1973年就业和训练法》等法规。由于“每一次技术变革都伴随着一套新的劳动力技能和素养的产生”①,因此,作为对高技能人才新需求挑战的回应,美国和英国都重视在国家层面系统化地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二是地方层面系统化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例如,为贯彻落实1949年颁行的《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基本法》中规定的德国高技能人才培养要求,德国各州政府相应地制定了详细的开展职业教育及职业培训的法规,从而使州和地方成为技能人才培养的主要承担者,在地方建立起了系统化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三是综合层面系统化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这主要是由国家和地方、学校和企业、行业组织和社会等共同完成。例如,美国除了突出企业在职业培训中的主体作用外,各州举办的社区学院是为青少年提供副学士学位的职业教育或为成年人提供可发放职业证书的就业培训的主要学校机构,综合高中也能够面向高中生提供职业课程,各种社会培训机构面向特殊人群提供灵活的就业培训。这种多方相关主体协同参与、学历与职业证书等多样化教育供给,共同构成了综合性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
第二,构建校企共育的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校企共育是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关键,也是区别于其它类型人才培养的典型特征。纵观发达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过程,不同国家校企共育的方式方法虽然各不相同,但校企共育是其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共同路径。发达国家校企共育的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校企双元交叉型模式。这种模式最为典型的代表是德国的“双元制”,“双元制”是指由学校和企业共同完成对高技能人才的培养,主要是在学习年限内,学生不固定在学校学习,也不固定在企业学习,根据学生课程学习的实际需求,随时在学校学习和企业学习之间转换,进而完成学习任务。二是校企双元分段式模式。这种模式最为典型的代表是韩国的“2+1”学制,“2+1”学制是指学生在学校接受两年通识课程和专业课程的学习,在最后一年到企业去实习实训。这种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为韩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成为“亚洲四小龙”之一提供了所需的高技能人才。三是校企双元主体化模式。这种模式要求在高技能人才培养中,不能只要求学生到企业去实习实训,同时也要求教师到企业去进行岗位锻炼,例如,英国政府在高技能人才培养中就提倡、鼓励和引导教师到企业中进行工作体验和岗位锻炼,在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同时,也培养了具有高技能的师资队伍。
第三,重视培养高技能人才的核心素养。西方发达国家高度重视培养高技能人才的核心素养,在专业布点、课程设置、师资配备等方面都围绕培养高技能人才的核心素养展开。其一,重视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实际能力。这种导向重视培养高技能人才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例如,英国重视培养高技能人才的交流能力、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和计算能力,澳大利亚重视培养高技能人才的自主学习能力、主动探索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等。也有国家围绕产业发展实际需求,以培养产业型高技能人才为主,诸如日本培养的电子、机械、建筑等专业领域的高技能人才。其二,重视培养高技能人才的跨界能力。例如,德国的“双元制”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不仅重视培养基本能力,还重视培养跨界能力。德国重视培养高技能人才具备不同行业、跨领域、多岗位职业能力,使之能够适应产业转换、技术变革、知识更新等带来的工作岗位转换需求,进而提高高技能人才的社会适应性和胜任力。其三,重视培养高技能人才的综合能力。高技能人才不仅需要具备所属行业领域的专业能力,同时还需要具备综合素质和多领域的通用能力,诸如交往能力、计算能力、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等。
第四,建立鼓励多样化投入的高技能人才培养经费机制。经费投入是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基本保障,多样化投入机制是发达国家保障高技能人才培养的主要举措。一般来说,多样化投入主要包括政府投入、行业企业投入和个人投入等。首先,政府投入是培养高技能人才的主要经费来源,在不同国家政府经费投入占总经费投入的比重存在显著差异,例如,德国政府经费投入占技能人才培养总经费投入的比重约为30%,美国社区学院培养经费中政府拨款所占比重达到60%以上,政府经费投入多少不仅与各国的经济状况和财政状况密切相关,还与各国高技能人才培养体制机制存在直接关系。其次,在行业企业投入方面,美国社区学院培养经费中行业企业承担的比重不足15%,德国企业承担技能人才培养经费的比重则高达60%以上,法国则规定企业将员工年工资总额的15%用作高技能人才的继续教育经费。不同国家行业企业投入经费比重的不同,也反映出行业企业在相应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中的角色定位不同。最后,在个人投入方面,高技能人才培养经费来源于学生学费的比重,美国社区学院为25%、德国约为10%,这也作为高技能人才培养经费来源的有益补充。除此之外,还存在一些个人捐款、项目经费、服务经费等,极大地拓宽和丰富了培养高技能人才的经费来源和途径。
第五,提倡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等值化评价。在一定程度上,职业教育相较于普通教育容易受到轻视,高技能人才的贡献和价值在社会上也容易被低估。这不仅不利于高技能人才的培养,也不利于高技能人才尽其所能发挥其全部价值。事实上,西方发达国家比较重视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等值化评价,其整个社会也普遍认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同样促进人的发展,能够促进实现人生价值的教育类型,“坚持技能立国理念”②已成为西方发达国家的共识。在德国,重视职业教育已成为社会共识,德国社会不仅不会对职业教育培养的高技能人才怀有偏见,反而十分认可其对德国经济社会发展所作出的重要贡献,因而高技能人才深受全社会的重视和尊敬。在提倡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等值化评价方面,实现两者的学历证书等值是核心,例如,法国就在高等职业教育层面规定其学历证书与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处于同一层级,切实提高了职业教育的社会地位,也体现了其对高技能人才的高度评价。此外,不少国家还出台了对高技能人才的评价激励措施,例如,韩国政府对于在世界级国际技能大赛上获奖的选手每年给予一定数额的固定奖金激励,并在生活、工作等层面给予特殊关怀,切实提高了高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认可度。
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国际经验对我国的主要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