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购管理情况自查报告
中心严格落实采购相关法规制度,以加强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为重点,紧紧围绕“依法采购、规范操作、廉洁高效”的工作思路,不断完善采购管理体制和监督体系,已初步形成了“程序合法、操作规范、监督到位”的运行机制,为中心各项工作顺利运行提供了重要保障。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采购制度体系建设情况
一是建立完善内控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局等有关规定,研究制定《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暂行)》《物业管理暂行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试行)》《物资管理办法(试行)》《船舶租赁管理办法(试行)》等采购管理制度,进一步厘清了各采购当事人的责任内容和履职边界,有效规范采购活动中的权力运行。二是严格监督约束机制。中心在进一步完善采购制度的同时,注重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重点环节的监管力度。采购前,根据制度规定,合理确定组织形式、采购方式,归口管理部门参与选定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中,委派纪检监督人员进入评审现场,对评审专家的抽取和评审工作实施有效监督。合同履约验收时,组织验收小组,明确验收的方式、程序、内容和标准,履行验收责任,确认验收结论,及时处理项目验收中发现的问题。三是规范采购代理机构。中心根据采购代理机构的专业能力、服务水平及信誉状况等条件,通过考察选定、评估续签等方式择优选取4家采购代理机构作为中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的管理以实现良性竞争、确保采购质量、服从监督管理为原则,年度采购工作结束后,及时对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综合考核评价,不断提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质效和服务水平。
(二)采购管理机构设置情况
一是政府采购管理机构设置。中心设立政府采购领导小组,是中心政府采购工作的议事机构,主要负责对中心政府采购活动中的相关事项进行协调、审议和决策。根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规定,明确了中心相关部门在政府采购中的职责与分工,建立归口管理部门、采购办公室、采购需求部门、纪检监督部门等机构之间沟通协调的工作机制,共同做好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实施计划、确定采购需求、组织采购活动、履约验收、答复询问质疑、配合投诉处理及监督检查等工作。二是非政府采购管理机构设置。非政府采购项目根据采购内容明确归口管理科室,具体负责采购的执行管理。各归口管理科室牵头建立相应的非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细化责任分工,指导实施非政府采购活动。
(三)2022年度采购预算安排及采购计划编制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