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新部署新要求,坚持以上率下,充分发挥市领导示范带头作用,巩固和拓展全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锲而不舍改作风转作风树新风,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市委20xx年x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
一、改进调查研究
1.加强统筹协调。市领导到县市区(园区)考察调研,要统筹安排。要围绕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全市中心工作精选主题,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实事求是,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既要到工作开展好的地方去总结经验,更要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地方去调研解决问题。要避免在时间、地点、路线上过于集中或轮番。各领导机关办公室要加强沟通协调,完善由市委办公室牵头的统筹协调、通气通报等机制,严格审批各地各部门考察调研邀请事项,科学统筹市领导考察调研安排。
2.突出调研实效。大力提倡采用“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深入基层,接触百姓,了解实情,掌握第一手资料。在考察点上,领导同志要有更多的自主活动,力求准确、全面、深入了解情况,防止调研工作走形式、走过场。各考察点现场要真实,不得为迎接考察装修布置、增添设备、改变环境,不得“踩点”,更不得弄虚作假。市委书记、市长到基层调研,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召开会议听取县市区(园区)党(工)委、政府(管委会)工作汇报;其他市领导到基层调研,可以听取县市区(园区)关于分管工作的汇报,不召开全局性工作汇报会和几个领导班子成员参加的会议。汇报工作要讲真话、报实情。市领导调研指导工作,既要讲成绩,也要讲问题,发现重要问题、了解到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市领导在考察调研活动中,涉及重大项目、资金、干部人事安排等具体事项时,要严格遵循相关规定和程序,自觉规范表态、决定行为。切实用好调研成果,对市领导特别是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调研中提出的工作要求,要强化跟踪落实,加大挂账督办力度,开展定期、不定期回访,及时反馈落实情况。
3.精简陪同人员。坚持轻车简从,市委书记、市长到基层考察调研,陪同的市直部门负责同志不超过x人,县市区(园区)陪同的负责同志不超过x人;市委副书记、市政协主席、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到基层考察调研,陪同的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不超过x人,县市区(园区)可安排x位负责同志陪同;其他市领导到基层考察调研,陪同的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不超过x人,县市区(园区)可安排x位分管负责同志陪同,主要负责同志可不陪同。最大限度减少随行人员数量,无直接工作任务人员一律不到现场。不搞层层多人陪同。考察企事业单位和条条管理部门时,其在异地的上级单位和主管部门的负责同志不到现场陪同;调研涉及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各只安排x人陪同;x个调研点涉及多个单位的,每个单位只安排x人陪同;市直各部门负责同志到基层调研,由县市区(园区)对口部门负责同志陪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