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县深化法律顾问制度座谈会,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工作要求,总结我县法律顾问工作成效,分析存在问题,部署下一阶段重点任务。刚才,同志通报了全县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情况,单位作了交流发言,大家围绕主题提出了很多建设性意见。下面,我就深化法律顾问制度讲四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把握深化法律顾问制度的重要意义
法律顾问制度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的关键举措,是践行“法治为民”宗旨的重要载体。党的二十大明确定位法治建设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强调“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作为县域治理的参与者,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法律顾问不仅是法律风险的“防火墙”,更是科学决策的“智囊团”、矛盾化解的“润滑剂”。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坚持把法律顾问制度作为全面依法治县的重点工程,构建了“1+4+N”法律顾问网络(即1个县级法律顾问团、4个重点领域专项服务组、N个乡镇和部门法律顾问点),在重大项目谈判、信访积案化解、行政争议调解等领域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对照新时代法治建设要求,仍存在三方面短板:一是覆盖面不足,村(社区)法律顾问“挂牌多、服务少”;二是作用发挥不充分,部分单位将法律顾问简单视为“合规审查工具”,未能深挖其在政策制定、风险评估中的价值;三是保障机制不健全,经费保障、考核监督、人才培养等制度仍需完善。这些问题提醒我们,深化法律顾问制度不是“锦上添花”,而是推进治理现代化的“必答题”。
二、肯定成绩,正视不足,客观总结法律顾问工作成效
自2020年全县推行法律顾问制度以来,我们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群众受益”原则,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是法治政府建设提速增效。法律顾问团队累计参与政府决策论证次,审查规范性文件份,提出法律意见条,有效规避了招商引资、土地征收等领域的法律风险。例如,在高速公路征迁项目中,法律顾问团队通过合法性审查,优化补偿方案条款项,推动项目提前个月完成签约。
二是矛盾纠纷化解更加多元。推行“法律顾问+调解员”双轨并行模式,建立“村(社区)法律顾问调解室”个,成功调解复杂纠纷起,涉及金额万元。特别是在领域矛盾纠纷中,法律顾问通过释法说理推动“案结事了”,信访量同比下降**%。
三是基层依法治理纵深推进。实施“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组织法律顾问开展法治讲座场,惠及群众万人次。在村试点“法律顾问挂钩村民议事会”制度,推动村规民约修订完善,相关经验被媒体报道。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正视问题:少数单位存在“聘而不用”“顾而不问”现象;法律顾问服务标准不统一,个别案件响应不及时;考核机制偏重“工作量”而非“含金量”,导致服务质量参差不齐。这些问题不解决,法律顾问制度就难以从“有形覆盖”走向“有效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