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司法所面向群众、面向社会,是党和政府为人民群众服务的重要窗口与途径,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中坚力量。近年来,我县各镇司法所在以司法局管理为主,与各镇党委、政府的双重管理下履职尽责,排摸矛盾,化解纠纷,充分发挥法律服务、法律保障和法制宣传教育为主要内容的九项职能,积极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力塑造“组织机构正规划、干部队伍专业化、业务工作效能化、所务管理制度化、基础设施标准化”的基层司法所新形象,较好的维护着全县基层社会稳定。**年,根据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镇字[**]**号)文件要求,各司法所划转到镇管理,按照“三办二所”机构设置,各镇司法所在社会治理办公室挂牌子,其编制、人员、经费、资产等同步足额划归到镇。新形势下如何发挥其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律宣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基层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是维护社会稳定长治久安的重要意义。
一、我县司法所现状
目前,我县下辖*个镇,自机构改革后,各镇司法所按照由镇管理体制进行了人、财、物的“三定”。首先是人员编制情况,从事基层司法所工作的同志,其行政关系归属各镇,占用的是镇行政编制。已任命的镇司法所长职务随机构撤并自行免去,保留原职级待遇,原司法所在编人员由社会治理办公室接收。原司法所工作人员**%的人员已分别调离、转岗或借调,现司法所实有工作人员*人;其次是办公场所情况。各镇司法所多与综治、**等业务共用办公设施,司法所业务用房被挤占、挪用,司法所标识、制度牌匾未有效统一,有的所无相应的标识。
二、当前司法所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镇党委、政府对司法所履职没有给予必要的时间、人力保障。对司法所工作往往是说起来比较重要,做起来次要,仅停留在文件、口头上,未能把司法所九项职能工作提上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