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人大干部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心得体会
同志们: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的重要举措。通过参加此次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我对《条例》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和认识。下面,结合人大工作职能,就如何贯彻落实《条例》,扎实推进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与大家交流几点体会。
一、深学细悟,筑牢厉行节约思想根基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只有在思想上深刻认识到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才能在行动上自觉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不仅是我们一路走来、发展壮大的重要保证,也是我们继往开来、再创辉煌的重要保证。”这一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对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大意义。
(一)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增强政治自觉。《条例》从总则、经费管理、国内差旅和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办公用房、资源节约、宣传教育、监督追责等多个方面,对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作出了全面系统的规定。其核心在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从严从简、依规依法、提质增效、实事求是、公开透明、深化改革的原则,推进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节约型机关。我们要深刻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将其作为加强作风建设、规范公务行为的重要遵循,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从政治高度来看,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是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具体体现,我们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条例》各项规定,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