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党建红引领生态绿,以围绕生态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为主线,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与党的建设深度融合,为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美丽提供了坚强保障。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着力打造政治型机关,夯实生态文明建设的思想根基。一是提高站位走在前。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坚定理想信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来谋划和推进新征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学思践悟促提升。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积极营造上下联动、层层跟进的浓厚学习氛围。今年以来,已开展第一议题学习20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4次,研讨交流2次、督促下属党支部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开展活动30余次,党员干部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得到明显提升。三是筑牢思想强阵地。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及时跟进了解党员、干部和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开展政治教育和思想引导。加强阵地建设,强化正面宣传,把好主动权,避免涉生态环境舆情造成负面影响。
(二)着力打造实干型机关,提高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能力。坚持三个争当,坚定不移地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一是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强化源头防控,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今年以来,全市12个国控、5个省控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100%;2个地下水监测点位水质优良比例为100%;16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乡镇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为100%;城市建成区无黑臭水体;空气优良天数比率为98.4%,同比增加0.1个百分点,位居全省第一;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19.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0%,位居全省第三;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为4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9%,位居全省第二,环境空气质量各项指标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二是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护航员。以执法大练兵为抓手,强化环保执法检查,严查突出违法行为,筑牢环境安全防线。今年以来全市双随机抽查检查共制定抽查计划186条,共抽查监管对象718家,其中企业537家、建设项目96家、水源地72家、自然保护区13家,现场交办并责令整改问题215个,抽查结果均在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全年全市共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3起,罚款205.43万元。我市未发生环境安全事件。三是争当生态文明建设先行者。始终把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各类问题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推动问题整改走深走实。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我市27项问题、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我市18项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并上报省督察办备案。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我市9项问题已整改完成2项,7项正在按时序推进。第一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60项,已完成整改59项,1项纳入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一并整改。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共反馈我市49项问题,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47项,剩余2项问题正在积极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