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集中指导调研座谈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市里组织召开这次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集中指导调研座谈会,主要目的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系列决策部署,全面总结前一阶段专项行动的进展与成效,精准剖析当前存在的短板与不足,研究部署下一阶段的重点任务。刚才,市司法局通报了全市专项行动的总体情况,数据详实、分析透彻;公安、市场监管等几个市级主要执法部门和各县(区)司法局也分别作了很好的交流发言,介绍了经验做法,也谈了困难问题和下一步打算。市纪委监委的同志从纪检监察监督的角度,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针对性、指导性都很强。
总的来看,自今年3月份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专项行动以来,全市上下闻令而动、迅速响应,各地区、各部门协同发力、扎实推进,专项行动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值得充分肯定。下面,结合大家的发言和前期的调研情况,我再讲四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正视现状,深刻认识专项行动的阶段性成果与现实意义
优化营商环境是激发市场活力、稳定社会预期的关键之举,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正是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核心环节与内在要求。专项行动开展近半年来,全市聚焦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动真碰硬、靶向施治,取得了一系列积极变化。
首先,执法理念在转变,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各级执法部门普遍增强了服务意识,将管理与服务、执法与普法更紧密地结合起来。服务型执法、柔性执法的理念逐步深入人心。一个直观的体现是执法检查频次的显著下降。根据统计,2025年上半年,全市涉企行政检查总次数同比下降超过20%,多个领域推行的“综合查一次”模式,有效减少了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无事不扰企”的原则正在得到更好落实。同时,行政处罚更加审慎规范。上半年全市行政处罚案件数量同比减少约65%,罚款金额也呈现明显下降趋势。各地积极探索和落实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处罚或从轻、减轻处罚清单制度,仅上半年就依法对600多起案件免除罚款,涉及金额近700万元,让企业真切感受到了执法的“温度”。
其次,突出问题在整治,企业获得感不断增强。专项行动聚焦乱检查、乱罚款、乱收费等顽瘴痼疾,开展集中整治。通过在政务服务平台、工商联等渠道设立问题线索征集专区,累计收到各类问题线索超过百条,目前办结率已达90%以上。针对一些企业反映的个别单位违规设立收费项目、转嫁成本等问题,相关部门迅速核查、坚决纠正,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数千万元。通过专项整治,过去一些领域存在的执法不公、标准不一、畸轻畸重等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市场主体的公平感和安全感有了实质性提升。
最后,制度机制在完善,长效常治基础更加牢固。各地各部门以专项行动为契机,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结合起来,边查边改、边改边建。市级层面,正在加快制定和完善重点领域行政裁量权基准,力求消除执法尺度不统一的问题。各县(区)也结合实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检查、完善执法协作机制等一系列制度文件。同时,执法监督的协同性显著增强。司法行政部门的法治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人大监督、舆论监督等贯通协同,形成了一张覆盖事前、事中、事后的严密监督网络,推动执法行为在阳光下运行。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对照国家和省里的更高要求,对照企业和群众的更高期待,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短板和弱项。
一是思想认识存在“温差”。少数单位和执法人员对专项行动的极端重要性认识还不够深刻,没有完全从优化全市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高度来审视和推进这项工作。有的还停留在“就执法谈执法”的层面,认为规范执法会“束手束脚”,影响执法权威;有的存在“一阵风”思想,缺乏久久为功的韧劲;有的对服务型执法理念理解不深不透,行动上仍然习惯于“重处罚、轻指导”,工作主动性、创造性不足。
二是制度执行存在“落差”。一些好的制度规定在基层一线还没有完全落地生根。比如,“综合查一次”在一些地方有时还停留在形式上的“物理相加”,未能实现流程再造和标准统一的“化学反应”,甚至出现“一组人马、多头检查”的现象。行政裁量权基准在部分领域虽然已经建立,但在具体案件中如何精准适用,仍然考验着执法人员的专业判断能力,随意裁量、同案不同罚的现象尚未彻底杜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