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心得体会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法治兴则国兴,法治衰则国家乱。”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干部,在2025年这个承前启后的关键年份,重温和深学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愈发感到其思想伟力与实践价值。这不仅是提升个人政治站位与理论素养的必然要求,更是我们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一、深学细悟,筑牢履职尽责的法治根基
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通过系统学习,我深刻认识到,纪检监察工作本质上是政治工作,但其履职过程必须在法治轨道上运行。纪检监察权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利器,必须在法治的框架内严格、审慎、规范地行使。
首先,深刻领会“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是根本保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和法的关系是一个根本问题”。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的政治机关,首先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我们的监督,首要的就是政治监督,确保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各项决策部署在XX县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无论是审查调查,还是日常监督,都必须将党的领导贯穿全过程、各方面,确保权力行使不偏向、不变质、不越轨,使法纪的“准绳”始终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
其次,深刻把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价值追求。我们党厉行法治,根本目的是保障人民权益。纪检监察工作的一切出发点和落脚点,同样是为了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使我更加清醒地认识到,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不仅是政治问题,更是对法治精神的践踏,直接侵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我们必须聚焦群众“急难愁盼”,严肃查处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等领域的腐败问题,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的办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和法治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