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在持续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持续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推进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市委部署要求,对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推进。刚才,XX同志通报了当前工作进展情况,XX同志对下一步工作作了具体安排,我都同意。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大意义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直接体现。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正是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当前,我国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已达到较高水平,全国目标值为90%,浙江省等先进地区已实现95%的集中收集处置率。这些数据背后,反映的是国家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坚定决心。
从我县实际情况看,经过近年来的持续努力,全县农村人居环境发生了显著变化。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5%以上,卫生厕所普及率超过80%,建制村通硬化路比例实现全覆盖,一大批村庄实现了干净整洁有序。成绩值得肯定,但更要清醒地认识到,与省委、市委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相比,我们的工作还有不小差距。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不是小事,而是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农民群众根本福祉、事关农村社会文明和谐的大事。一个地方的农村环境好坏,直接体现党委政府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我们要深刻认识到,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检验“四个意识”强不强、“两个维护”坚定不坚定的试金石,是衡量领导干部政治担当、责任担当的重要标尺。全县各级各部门必须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以坐不住的责任感、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全力打赢这场攻坚战、持久战。
二、坚持问题导向,清醒认识当前存在的短板和不足
近年来,我县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面下了很大功夫,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实事求是地讲,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短板,有些问题还比较突出。主要表现为“四个不到位”:
一是重点领域治理不到位。部分乡镇垃圾清运不及时,存在死角死面,存量垃圾清理不彻底,增量垃圾日产日清机制不健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虽然达到75%,但运行维护不到位,部分设施“建而不用、用而不修”。农村厕所改造后,后续管护机制不完善,群众反映较多。畜禽养殖粪污处理、农业面源污染等问题依然突出,影响着农村生态环境质量。
二是宣传发动不到位。群众主体作用发挥不充分,存在“干部干、群众看”的现象。一些群众环保意识淡薄,乱扔垃圾、乱倒污水等不文明行为时有发生。有的村规民约流于形式,缺乏约束力和执行力。宣传引导的方式方法简单,针对性不强,没有真正让群众认识到环境整治是自己的事,没有充分调动起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
三是责任落实不到位。有的乡镇场(街)主体责任压得不实,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现象。有的部门协同配合不够,各自为战、推诿扯皮。有的村干部担当精神不足,怕得罪人、怕惹麻烦,工作推进不力。督查考核机制不够健全,奖惩措施没有真正落地,导致干好干坏一个样,影响了工作成效。
四是长效机制建设不到位。整治成果巩固不够,存在“一阵风”现象,整治时干净整洁,过后又反弹回潮。资金投入机制不完善,县级财政投入有限,社会资本参与不足,乡村自筹能力较弱。管护队伍建设滞后,专业化水平不高,设施设备维护跟不上。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着整治工作的持续推进和成果巩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