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2025年“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2025-11-28 293

单位2025年“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一、制度总则

为规范单位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决策行为,保障决策科学、民主、合法,防范决策风险,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管理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各部门及下属机构所有“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管理。

二、决策范围

(一)重大决策事项

涵盖单位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与废止;机构设置、调整及职能划分;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风险防控等重大管理事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薪酬福利、奖惩机制、劳动保护等相关决策;以及其他对单位发展产生深远影响的重要事项。

(二)重要人事任免

包括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的选拔、任用、免职、调动;关键岗位人员的聘任与解聘;下属机构负责人的任免建议;以及其他重要岗位人员的人事调整事项。

(三)重大项目安排

涉及年度重大投资项目、新建/改扩建项目的立项与实施;重要设备采购、技术改造项目;对外合作、合资、并购等项目;重大资产处置、产权变更事项;以及其他投资额大、影响深远的项目安排。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

明确单位大额度资金界定标准为单笔使用资金50万元(可根据单位实际调整),包括年度预算编制与调整;大额资金调度、拆借、担保;重大工程建设资金拨付;大宗物资采购资金安排;以及其他大额度资金支出事项。

三、决策程序

1.议题提议:相关部门或责任人提交议题申请,附详实可行性报告、论证材料及风险评估报告。

2.会前审核:办公室汇总议题,报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确认符合决策范围后列入会议议程。

3.材料送达: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将议题材料及会议通知送达参会人员,保障充分研讨时间。

4.集体讨论:会议由单位主要领导主持,参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主持人末位表态;涉及职工利益的事项应征求职工代表意见,专业性强的事项需邀请专家论证。

5.表决决策:采取投票、举手等书面表决方式,赞成票超过应到会人数半数方可通过;未到会人员不得委托表决,形成的决策需记录每位参会人员表决意见。

6.记录归档:详细记录会议过程、讨论意见及决策结果,经主持人审核签字后归档留存。

四、监督与责任追究

1.决策执行情况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定期通报进展,对违规决策、擅自变更决策的行为及时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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