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党组织关于开好2025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国家税务总局XX市税务局领导班子(以下简称“市局班子”)紧扣会议主题,聚焦“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对照“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带头干事创业、担当作为,带头坚决扛起管党治党责任”五个方面内容,坚持把班子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通过深入学习研讨、广泛征求意见、坦诚谈心谈话、深刻检视反思等方式,全面梳理查摆突出问题,深入剖析问题根源,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现将市局班子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对照“五个带头”查摆出的主要问题
市局班子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税收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上级税务局党委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团结带领全市税务系统干部职工,在组织税费收入、落实税费政策、深化征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更高标准、更严要求,特别是对照“五个带头”的深刻内涵和实践要求,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差距和不足。
(一)在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
市局班子能够深刻认识“税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属性,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但在将政治要求全面、精准、深入地融入税收治理各环节方面,仍有提升空间。
1.政治判断力与税收实践的结合深度有待加强。一是从政治视角审视税收风险的敏锐性不足。对税收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的政治意义认识到位,但在具体工作中,有时更多从经济视角、业务层面考虑问题,对税收政策调整、征管措施变化可能引发的社会舆情、稳定风险等政治因素的前瞻性研判不够充分。例如,在落实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等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时,前期工作重心更多放在政策解读、流程设计和加快退付上,对政策执行中可能出现的区域间、行业间不平衡,以及可能因审核标准、进度差异导致的市场主体公平性质疑等潜在政治社会风险,缺乏系统性的预判和预案准备,导致后续应对时略显仓促。二是运用政治观点分析税收数据的穿透力不强。在利用税收大数据服务宏观经济决策和社会治理(“以税咨政”)时,虽然能够提供大量经济运行的“形”态数据,如行业增长、区域税源变化等,但对数据背后反映的产业结构调整深层次矛盾、社会财富分配趋势、重点群体就业状况等涉及政治安全、社会稳定的“势”的洞察和分析不够深入,税收数据的政治价值和战略参谋作用未能充分发挥。
2.政治领悟力向税收治理效能的转化效率有待提升。一是理论学习的“实践导向”不够鲜明。班子集体学习能够及时跟进党的创新理论和重要指示精神,但在如何将学习成果创造性转化为符合本地实际、破解税收难题的具体思路、政策工具和工作方法上,研究不够深入,存在一定的“学用脱节”现象。例如,对关于共同富裕、统筹发展与安全、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等重大战略部署,如何精准对接税收职能,研究提出具有XX税务特色的落实举措,思考谋划的系统性和创新性不足。二是对税收工作政治属性的理解有时停留在原则层面。虽然强调税收工作的政治性,但在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要求等政治原则,细化分解为可量化、可考核、可追溯的税收管理服务标准、执法规范流程方面,探索不够,导致政治要求在某些业务环节存在“悬空”或“虚化”现象。
3.政治执行力在攻坚克难中的刚性有待增强。一是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最后一公里”有时不够畅通。对于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部署的重点改革任务、专项工作,能够迅速传达部署,但在结合XX市情、税情制定细化落实方案时,有时存在“上下一般粗”的问题,针对性、操作性有待加强。在推动落实过程中,对基层单位遇到的个性化复杂问题,有时指导不够精准,跟踪问效不够严格,导致部分工作成效与预期目标存在差距。二是在复杂局面和矛盾问题面前的政治担当需进一步强化。面对税收征管改革进入深水区后的难点、堵点问题,如智慧税务建设的深度应用、对新经济新业态的有效监管、历史遗留涉税争议的化解等,有时存在等待观望上级更明确政策或借鉴外地成熟经验的心理,主动啃“硬骨头”、蹚“深水区”的决心和魄力不足,攻坚克难的锐气有所减退。
(二)在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方面
市局班子重视加强党性锻炼和修养,坚持民主集中制,维护班子团结,但在运用党性原则改造主观世界、指导班子自身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实践中,标准还不够高、要求还不够严。
1.理想信念的内化践行与税收使命的结合不够紧密。一是理论武装的深度和系统性有待加强。虽然建立了常态化学习机制,但有时满足于完成“规定动作”,对党的创新理论,特别是关于经济工作、税收治理的重要论述,缺乏挤时间、钻进去的刻苦精神,对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的理解还不够透彻,未能完全做到融会贯通。二是理想信念教育融入税收日常工作的载体不够丰富。在开展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教育时,与税收改革发展的生动实践、与身边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结合不够紧密,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和针对性有待提升。班子在带头讲党课时,理论联系实际不够深入,未能完全做到用信仰的力量感召人、用真理的力量启迪人。
2.党性原则在班子决策和队伍建设中的运用不够充分。一是民主集中制原则在个别具体事项决策中执行不够到位。班子会议议事决策程序总体规范,但在一些时间要求紧、情况相对复杂的议题上,有时会前酝酿沟通不够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特别是基层一线和专家意见不够广泛,可能存在“集中”有余而“民主”基础不够扎实的情况。二是运用党性原则加强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力度有待加大。对于干部队伍中出现的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的“躺平”思想苗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存在的“本领恐慌”,以及少数干部作风不实、效率不高等问题,有时过于强调人性化关怀和正向激励,运用党性原则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开展积极思想斗争、强化纪律约束的刚性不足。在树立鲜明用人导向上,虽然坚持了基本程序和条件,但在打破隐性台阶、破除平衡照顾观念,真正把政治过硬、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方面,决心和力度还可以更大。
3.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有待增强。一是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运用不够经常、不够有力。班子民主生活会能够按要求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但有时存在“辣味”不足的问题,自我批评多从工作层面找原因,从思想根源、党性修养上剖析不够深刻;相互批评多以工作建议代替思想交锋,触及灵魂、红脸出汗的效果不够明显。日常工作中,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同志之间,开展坦诚的思想交流、相互提醒监督还不够充分。二是组织生活制度落实的质量有待提高。班子成员能够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活动,但有时因工作冲突参与不够全程深入。指导基层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时,对内容形式创新、提升吸引力和实效性的指导不够具体,部分支部组织生活存在形式化、表面化倾向。
(三)在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
市局班子深知权力来自人民、属于组织、受法纪约束,但在将敬畏之心转化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实际行动、不折不扣执行组织决定、严格规范行使税收执法权的具体实践中,仍有薄弱环节。
1.“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在末端感知上存在温差。一是政策服务供给的精准度和便捷性有待提升。在推动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过程中,虽然加大了宣传力度,但政策推送的精准“画像”能力不足,未能完全实现“政策找人”。电子税务局等线上平台功能不断丰富,但部分操作流程对老年人、文化程度较低或不熟悉智能设备的纳税人缴费人不够友好,“数字鸿沟”问题依然存在。线下服务窗口的集成度和导税服务效能有待进一步优化。二是诉求响应和矛盾化解机制不够高效顺畅。对于纳税人缴费人的个性化、复杂化诉求,内部流转环节有时较多,跨部门协调机制不够完善,导致响应速度慢、解决周期长。“接诉即办”机制已建立,但“未诉先办”的主动性不强,通过分析投诉咨询大数据提前发现并解决共性问题的能力不足。近期第三方评估和纳税人满意度调查结果显示,在政策确定性咨询、复杂涉税争议解决效率等方面仍有提升空间。
2.对组织赋予的税收执法权的规范行使存在短板。一是执法标准化、精细化水平有待提高。税务稽查、纳税评估、风险应对等执法事项,虽然推行了“双随机、一公开”,但在案源选取的科学性、精准性方面仍有改进空间,可能存在对部分诚信纳税人的非必要打扰。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行有时不够严格规范,执法文书的标准化、说理性有待加强。在行政处罚、核定征收等存在自由裁量空间的领域,尽管有基准制度,但确保全市范围内执行尺度统一、避免“同案不同罚”的监督机制和校验手段还需完善。二是执法监督的刚性和效能有待增强。内部执法监督更多侧重于程序合规性和结果审核,对执法过程合理性、适当性的实质性监督不够深入。外部监督渠道虽然畅通,但对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反映问题的核查整改和反馈机制有待进一步优化,以监督促规范、保公信的效果有待提升。
3.带头遵规守纪与抓系统纪律作风建设的结合不够紧密。一是班子成员个人廉洁自律能够严格要求,但对全市税务系统纪律作风建设压力传导存在衰减。满足于自身清正廉洁,对分管领域和基层单位党员干部的日常纪法教育抓得不够紧实、常态,警示教育多以传达通报案例为主,结合税收业务关键环节、高风险岗位特点开展具有针对性和震撼力的警示教育不够。二是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需进一步抓实。对发票管理、出口退税、税务稽查、涉税中介监管、大宗物资采购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领域的廉政风险排查,虽然建立了制度,但动态监测、预警和精准防控措施不够完善。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探索和实践不足。三是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疾的纠治不够彻底。对基层反映的报表资料多头重复报送、检查考核过度留痕、会议文件不够精简等问题,虽然进行过整治,但未能完全根除,有时甚至出现“变种”。对于“表现在基层、根子在上面”的问题,班子主动从自身查摆原因、带头整改的力度有待加大。
(四)在带头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方面
市局班子总体保持干事创业的精神状态,但在面对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新挑战、服务地方发展大局的新要求、激发干部队伍活力的新课题时,开拓创新、攻坚克难的锐气和韧劲有待进一步激发。
1.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闯劲和韧劲有所不足。一是在推进智慧税务建设上主动探索不够。对于“税企直连”、自动算税等征管服务前沿领域,虽然认识到其重要性,但在具体推动时,顾虑技术复杂性、数据安全风险、企业接受度等因素,先行先试、探索创新的步伐相对谨慎,等待观望心态一定程度存在。二是在应对新经济新业态税收治理挑战上研究应对不够及时。面对平台经济、共享经济、数字经济等快速发展带来的税收监管和服务新课题,前瞻性研究不够深入,适应新业态特点的税收管理服务措施出台相对滞后,有效监管和促进健康发展之间的平衡把握需要加强。三是在破解历史遗留复杂涉税难题上存在畏难情绪。对于一些时间跨度长、涉及面广、法律关系复杂的税收争议或欠税清理难题,有时担心处理不当引发连锁反应或诉讼风险,主动协调各方、寻求突破性解决方案的担当精神不足。
2.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主动性和贡献度有待提升。一是税收政策服务的前瞻性和集成性不足。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发展战略、重点产业布局、重要投资项目,能够提供“点对点”的政策辅导,但在项目谋划和洽谈阶段主动介入、提供全方位税收筹划和确定性服务的意识不强,服务的“超前性”不够。二是税收大数据服务决策的深度和广度有待拓展。在利用税收大数据分析区域经济运行态势、产业链供应链状况、重点税源变化趋势等方面,数据挖掘的深度不够,分析报告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决策参考价值有待提高。对税收数据反映的宏观经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预警提示不够主动。三是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系统性和长效性有待加强。虽然持续推出便民办税举措,但在对标国际国内一流水平,系统性、集成式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方面,顶层设计和持续创新不够。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的壁垒仍未完全打破,纳税人缴费人的整体获得感仍有提升空间。
3.激发干部队伍改革创新活力的机制和环境不够优化。一是鼓励创新、宽容失误的氛围不够浓厚。虽然提出了容错纠错理念,但具体实施细则不够明确,容错的条件、程序和结果运用不够清晰,导致基层干部在探索创新时心存顾虑,怕出错、怕担责。二是干部考核评价的激励约束作用未能充分发挥。绩效管理与数字人事的结果运用,与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评先评优、奖惩激励的挂钩不够紧密、直接,考核“指挥棒”的导向作用有待强化。对不同类型、不同层级、不同年龄段干部的差异化激励措施不够完善。三是对基层首创精神的总结推广不够有力。对于基层单位和一线干部在实践中探索出的行之有效的“微创新”、“土办法”,缺乏主动发现、系统总结和推广应用的机制,未能形成“点燃一盏灯、照亮一大片”的效应,干部队伍的整体创新潜能未能充分释放。
(五)在带头坚决扛起管党治党责任方面
市局班子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但在推动责任落实的体系化、精细化、常态化方面,仍有差距,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的氛围有待进一步营造。
1.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系统谋划和压力传导存在不足。一是“四责协同”机制运行不够顺畅高效。对党委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纪检机构监督责任的统筹协调、同向发力方面,系统化设计和制度化安排不够完善,有时存在责任边界模糊、协同联动不足的问题。对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考核评价不够严格具体。二是责任压力向基层延伸层层递减。虽然与各基层单位签订了责任书,但对基层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指导、监督、考核不够到位,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对基层党建工作的分类指导、精准施策不够。
2.党建与税收业务深度融合的载体和成效有待提升。一是“围绕税收抓党建,抓好党建促税收”的机制有待做实。在谋划党建工作时,与税收中心任务结合不够紧密,存在“两张皮”现象。党建引领税收改革攻坚、服务优化、风险防控等中心工作的具体抓手不多,效果不够显著。二是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发挥不充分。对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指导多,但对如何发挥支部在政治引领、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方面的战斗堡垒作用,研究指导不够深入。部分支部活动与党员思想实际、岗位职责结合不紧,吸引力、凝聚力不强。
3.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的严实度和精准性有待加强。一是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够深入常态。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联系单位干部谈心谈话,有时谈工作多、谈思想少,泛泛而谈多、触及问题少,对干部的思想动态、工作状态、生活困难掌握不够及时全面。二是日常监督管理存在“宽松软”倾向。对于干部中出现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时提醒批评不够直接、不够及时,存在“老好人”思想或“护犊”心态。干部轮岗交流制度执行不够严格,从防范廉政风险、培养锻炼干部角度统筹谋划不够。三是廉洁文化建设与税收职业特点结合不够紧密。廉政教育形式相对单一,运用税务系统反面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不够深入,未能完全做到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培育具有税务特色的廉洁文化氛围不够浓厚。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剖析
深刻反思以上问题,其根源主要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理论武装不够扎实深入,政治站位有待持续提升。对党的创新理论学习缺乏“挤”和“钻”的精神,满足于一般性了解,对其蕴含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掌握不够透彻,运用理论指导税收实践、破解发展难题的能力不足。有时未能完全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来审视和推进税收工作,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与新时代税收现代化建设的要求相比还有差距。
2.党性锻炼不够严格经常,宗旨意识有待不断强化。在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性修养方面标准不高、要求不严,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运用不充分,自我革命精神有所弱化。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的深度和广度不够,对纳税人缴费人的急难愁盼问题体察不够细致入微,“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未能完全融入血脉、付诸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