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新春伊始,万象更新。今天我们召开全院干警大会,既是调整状态、收心归位的动员会,也是明确目标、启动工作的部署会。告别短暂的休整,我们再次回到各自岗位,投身于新一年紧张而有序的司法工作中。回首过去一年,全院干警戮力同心、奋发有为,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为*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司法保障。在“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人民法院服务大局、保障发展的责任更加重大,维护公平正义、守护平安和谐的使命更加光荣。立足新起点,我们必须迅速从“节日状态”切换到“工作状态”,以饱满的精神、提速的节奏、实干的作风,确保全年工作开好局、起好步。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把准方向,以清醒头脑和坚定步伐开启“十五五”司法新篇章
“新征程是新的长征。”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强调,要“一步一步坚定走,一个阶段一个阶段向前推进”。这一重要论述为我们走好“十五五”时期的新长征路提供了方法论指引。对于人民法院而言,“十五五”开局之年,外部环境的复杂性、严峻性、不确定性上升,案件总量持续高位运行,新类型案件不断涌现,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高效司法、廉洁司法的期待更高。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当前面临的风险挑战与战略机遇,既要坚定信心,又要保持清醒,遵循司法规律,科学谋划推进,积小胜为大胜,确保法院事业行稳致远。为此,我们必须牢牢把握以下三个方面的核心要求:
(一)筑牢政治忠诚,将“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贯穿始终
人民法院首先是政治机关,旗帜鲜明讲政治是第一要求。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根本特征和最大优势,必须贯彻到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一是要强化科学理论武装。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持续在深化、内化、转化上下功夫。当前,要重点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和《习近平法治文选》第一卷的学习研讨,深刻领悟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自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将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同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十五五”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法院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二是要严守政治纪律规矩。要始终心怀“国之大者”,自觉将审判执行工作置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谋划推进,做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司法服务保障就跟进到哪里。要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党中央和上级党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在全市法院系统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要坚决抵制西方“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等错误思潮影响,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三是要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办理案件不能仅仅停留于法律条文的技术性判断,更要善于从政治高度审视案件背后的复杂社会关系、利益冲突和风险隐患。要注重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在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同时,充分考虑案件处理对国家政治安全、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意识形态安全可能产生的影响。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裁判文书说理和法治宣传引导,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掌握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
(二)树立正确政绩观,以求真务实作风夯实长远发展根基
“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关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十五五”开局之年,尤其需要树立和践行符合司法规律、造福人民群众的正确政绩观。一是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司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衡量工作成效、评价干部政绩,最终要看是否解决了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是否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了公平正义。要坚决反对脱离实际、盲目攀比、急功近利的倾向,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业绩。二是要遵循司法工作客观规律。司法活动具有内在的程序性、中立性、终局性等规律。树立正确政绩观,必须尊重这些规律,坚持实事求是,按规律办事。要科学设定审判质效评估指标,不仅看结案数量,更要看案件质量、效率、效果;不仅看办案过程,更要看矛盾化解、诉源治理的实际成效。要完善差异化考核评价体系,引导广大干警把精力放在扎实办案、提升能力、服务群众上,防止出现“数字出官、官出数字”的恶性循环。三是要强化历史担当和长远眼光。司法工作是连续性很强的事业。我们要有“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境界,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对于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和历史遗留问题,要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做到新官理旧账,坚决防止推脱责任、向后任甩锅。要注重司法经验的总结传承和制度机制的建设完善,为法院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深化学习调研,以过硬能力本领应对风险挑战
“当前,科技创新突飞猛进,社会变革广泛深刻,新生事物层出不穷,一些干部素质能力跟不上,出现‘本领恐慌’”。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加强学习、深入调研是克服“本领恐慌”、提升履职能力的必由之路。一是要构建系统化学习体系。要“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不仅要钻研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还要学习经济、金融、科技、社会管理等跨学科知识,特别是要加强对数字经济、人工智能、未来产业等新兴领域相关知识的学习,努力成为司法审判和相关领域的行家里手。院党组和各部门要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创新学习形式,通过“新时代法槌讲堂”、专家授课、业务竞赛、庭审观摩等方式,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二是要突出调研的实战导向。要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审判执行工作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围绕服务保障“十五五”发展规划实施中的法律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要“把读‘有字书’和读‘无字书’结合起来”,既要从书本、文件中学习理论政策,也要深入基层法庭、走进厂矿企业、贴近社区群众,从生动实践中汲取智慧和营养。调研要求真务实,摸清真实情况,找准问题症结,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推动调研成果转化为提升审判质效、完善司法政策的具体举措。三是要提升战略思维和应变能力。“十五五”时期,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我们要学会胸怀“两个大局”,深刻理解国家发展战略导向,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要加强对各类风险的分析研判,制定完善应急预案,提升应对重大敏感案件、突发公共事件、网络舆情风险的能力,确保在复杂局面下能够沉着应对、妥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