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中心城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专题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这次专题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对中心城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推进,确保各项防治措施落地见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持续提升城市声环境质量。刚才,有关部门汇报了工作进展情况,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提出了下一步工作思路,讲得都很实在,我都赞同。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深刻认识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现实紧迫性
噪声污染防治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也是城市治理水平和文明程度的重要体现。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城市规模持续扩大,人口密度日益增加,机动车辆保有量大幅增长,工业生产、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社会生活等领域的噪声污染问题逐渐凸显,群众投诉举报数量居高不下。根据统计数据显示,噪声污染已成为仅次于大气污染和水污染的第三大环境投诉问题,直接影响着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2022年6月5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正式施行,对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明确将噪声污染防治纳入政府考核评价体系,强化源头防控和分类管理,加大处罚力度,为噪声治理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2023年,国家出台《"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到2025年全国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到85%的目标。今年是"十四五"收官之年,也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关键之年,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既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政治任务,也是回应群众期盼、增进民生福社的实际行动,更是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建设宜居宜业城市的内在要求。
从我市实际情况看,经过多年努力,中心城区声环境质量总体保持在较好水平,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2.2分贝,夜间平均等效声级为42.5分贝,达到了相应功能区标准要求。"十四五"期间,我市累计办结群众环境信访举报2640余件,按期答复率达100%,办结率超99%,群众满意率达95%以上,有效解决了一批群众身边的噪声扰民问题。但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短板:一是噪声污染源点多面广,工业企业噪声、交通运输噪声、建筑施工噪声、社会生活噪声交织叠加,治理难度较大;二是部门职责边界不够清晰,执法过程中存在推扯皮现象,联合执法机制运行不够顺畅;三是取证难、执法难、维权难等问题依然突出,噪声污染具有时段性、突发性、随机性等特点,固定证据成本高、程序复杂;四是公众对噪声污染防治的认知度和参与度还不够高,部分群众自律意识不强,社会共治格局尚未完全形成。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
二、准确把握当前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主要任务和重点环节
噪声污染防治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社会关注度高,必须坚持系统观念、综合施策、精准发力。根据我市噪声污染源分布特点和群众投诉热点,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