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会,专题学习研讨《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政绩观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干事创业中的具体体现,直接反映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宗旨意识和责任担当。当前,我县正处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的关键时期,各项工作任务艰巨繁重。树立什么样的政绩观,追求什么样的政绩,不仅关系到个人的成长进步,更直接影响到我县发展的成色、改革的成效和群众的福祉。今天的研讨,既是一次深刻的思想淬炼和理论武装,也是一次触及灵魂的党性分析和实践动员。下面,我结合学习思考和工作实际,谈几点认识和体会。
一、深化思想认识,把握精髓要义,筑牢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思想根基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只有从理论上、政治上深刻认识正确政绩观的极端重要性,才能在实践中自觉遵循、坚定践行。
(一)深刻领会正确政绩观的政治属性,校准干事创业的“方向标”。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干事创业一定要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到‘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这深刻揭示了政绩观的根本政治立场。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政绩观首先是政治观,检验的是对党和人民是否忠诚。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是否有利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是否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根基、是否有利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衡量一切工作得失、评判一切政绩大小的根本标准。要坚决反对那种只顾个人或小团体利益、忽视甚至损害党和人民利益的错误政绩观,确保我们的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二)准确把握正确政绩观的人民立场,站稳为民造福的“出发点”。“共产党人必须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一重要论断,鲜明指出了正确政绩观的核心价值取向。我们追求的任何政绩,最终都要落脚到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增福祉上。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评判政绩的根本尺度。要坚决摒弃那些脱离实际、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面子工程”,坚决纠正那些急功近利、寅吃卯粮的短期行为,把有限的资源和精力投入到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动共同富裕、创造高品质生活等实实在在的民生事业中,努力创造经得起人民检验的政绩。
(三)系统理解正确政绩观的科学内涵,掌握求真务实的“方法论”。正确政绩观强调“显绩”与“潜绩”的统一、当前与长远的结合、局部与全局的协调。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既要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要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这要求我们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尊重客观规律,按规律办事。要树立“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境界和担当,甘于做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勇于面对历史遗留问题和深层次矛盾。在推动产业发展、城乡建设、生态保护、社会治理等各项工作中,都要注重发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追求实实在在、没有水分、可持续的发展,创造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的政绩。
二、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对照检视,找准政绩观偏差的现实表现与思想根源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勇于直面问题、深刻自我剖析。对照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结合我县实际和日常观察,当前在政绩观方面仍存在一些值得警惕的偏差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