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镇长2025年组织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根据《关于召开2025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要求,本人紧扣会议主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积极参加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对照五个方面重点内容,紧密结合分管发改、工信、统计和镇属国企工作实际,深入查摆存在问题,深刻剖析思想根源,明确整改措施方向。现将个人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一)对照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方面。一是理论学习不深入。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系统学习不够扎实,满足于完成规定动作和集中学习任务,缺乏主动钻研、深学细悟的自觉性。参加支部组织的集中学习时精力不够集中,存在“人在心不在”现象。对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的研读不够透彻,未能将全会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等要求与分管的发改、工信工作紧密结合,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不强。二是学用结合不紧密。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思路和方法的意识不强,存在“学归学、做归做”的两张皮问题。在推动不锈钢深加工产业园建设和镇属国企改革过程中,未能充分运用新发展理念指导产业规划布局,对产业链延伸、创新驱动等关键问题思考不深。撰写学习心得体会时多流于形式,缺乏结合分管统计工作实际的深度思考和具体举措,学习成果未能有效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动力。三是主动学习不自觉。日常工作中存在重业务轻学习的倾向,对党的创新理论学习缺乏系统计划和主动性。以工作繁忙、会议多、任务重为由,经常挤占学习时间,个人自学坚持不好。对“学习强国”等学习平台的使用流于任务式打卡、应付式完成,未能真正入脑入心。参加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时,满足于听过看过,深入研读党章党规党纪不够扎实。
(二)对照加强党性锤炼方面。一是政治敏锐性不强。对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复杂性认识不够深刻,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的政治辨别力和斗争性不强。在微信群、朋友圈看到不当言论时,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未能主动批驳纠正。对分管领域统计数据报送的政治属性认识不足,存在重数据完成、轻政治把关的倾向,未能从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高度审视统计工作。二是党性修养不扎实。对照党章党规党纪找差距、查不足的自觉性不强,自我革命精神有所弱化。参加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时不够严肃认真,存在“老好人”思想,怕得罪人、怕伤和气。对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的反思不够深入,面对利益诱惑时警觉性不高。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中,对照检查不够深入彻底,自我剖析存在蜻蜓点水现象。三是纪律执行不严格。对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学习理解不够透彻,执行不够坚决有力。在推动镇属国企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过程中,程序意识不够强,存在先实施后报批的现象。对分管部门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不够经常,日常管理存在“宽、松、软”问题。在重大项目审批、资金拨付等关键环节,存在简化程序、变通执行的情况,纪律刚性约束有所放松。
(三)对照联系服务群众方面。一是群众观念树得不牢。分管工作以经济指标和项目推进为主,对群众切身利益关注不够。在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对园区周边群众反映的施工扰民等问题重视不够,问题解决不够及时。下村调研多与村干部对接座谈,直接走访农户、倾听民声做得不够,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掌握不够全面深入。在统计调查工作中,存在重数据采集、轻群众感受的倾向。二是服务意识不够强。主动对接群众民生诉求的积极性不高,存在“坐等上门”现象。在工业企业发展服务中,对企业反映的审批流程复杂等问题协调解决不够及时有力。对群众来信来访的办理效率不够高,有时存在敷衍应付心理。参与基层治理和志愿服务活动的次数偏少,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与群众期盼存在差距。三是工作作风不够实。落实为民办实事项目时,存在重部署、轻落实现象。在推进镇属国企承建的民生项目过程中,对项目质量和群众满意度关注不够,存在“差不多”心态。对群众反映问题的后续跟踪问效不够,存在“一交了之”现象。深入基层调研时存在走马观花问题,掌握第一手资料不够全面,调研成果转化率不高。
(四)对照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方面。一是党员义务履行不好。参加“三会一课”和组织生活不够主动积极,有时以工作忙为由请假或迟到早退。缴纳党费不够及时,存在需要提醒催促的情况。在支部活动中发言不够积极,存在“少说少错”心态。对支部决议的执行不够坚决,存在打折扣、搞变通现象。在推动分管工作创新发展方面主动性不够,满足于完成规定动作,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二是先锋形象展现不足。在日常工作中未能时刻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已,表率作用发挥不够。在推动工业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中,存在安于现状、墨守成规思想,缺乏敢闯敢试精神。面对统计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和复杂矛盾时,存在畏难情绪和等靠思想。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中,带头作用发挥不够,示范引领意识不强。三是斗争精神不够强。对网络上的错误言论和负面信息,缺乏主动批驳和斗争的勇气。在微信群、朋友圈看到不实信息或不当言论时,存在“视而不见”或“一走了之”心态。对社会上的一些不良风气和错误观点,缺乏理直气壮加以纠正的勇气。对分管领域发现的苗头性问题提醒不够及时,斗争精神有所弱化。
(五)对照改作风树新风方面。一是形式主义问题存在。在发改、统计等工作中,存在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现象。项目申报材料准备不够精细,存在重数量、轻质量倾向。工作汇报时存在夸大成绩、回避问题的倾向,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揭示不够。开展调查研究不够深入细致,有时存在为调研而调研的形式主义倾向,调研成果对决策的参考价值不高。二是官僚主义作风不浅。在联系服务企业和群众时,存在“官本位”思想,主动服务意识不强。对镇属国企的日常监管存在“重布置、轻指导”问题,对企业反映的实际困难跟踪解决不够及时。在统计数据审核把关中,存在简单粗暴、缺乏耐心的现象。对分管部门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不够细致,存在高高在上、发号施令的倾向。三是艰苦奋斗精神弱化。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存在贪图安逸、追求享受的思想苗头。办公用纸用电等细节不够注意,存在浪费现象。参加公务接待时,有时存在超标准、超范围的情况。对移风易俗工作的宣传引导不够主动,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时存在攀比心理。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中,自我要求不够严格,对照检查存在敷衍现象。
(六)对照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方面。一是理论认识不够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学习不够系统深入,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大意义理解不够透彻。在日常工作中,对民族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将其视为统战部门的专项工作,未能融入分管工作全局谋划推进。参加民族政策法规学习不够主动,对相关知识掌握不够全面准确。二是宣传教育不够实。在分管领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的主动性不强,宣传形式单一、效果不佳。在推动工业企业发展过程中,对少数民族员工的权益保障和人文关怀关注不够。在统计调查工作中,对民族地区发展情况的统计分析不够深入细致。未能充分发挥党员作用,主动宣传党的民族政策,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三是实践融入不够紧。在推动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工作中,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结合不够紧密。在联系服务群众时,对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困难关注不够,服务措施不够精准有效。在重大项目建设和产业发展中,对民族团结因素考虑不够充分。对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不够及时,工作敏感性不强。
二、原因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