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镇社区(村)监委会集体约谈暨业务培训会上的讲话
2026-04-03 173

在镇社区(村)监委会集体约谈暨业务培训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这次社区(村)监委会集体约谈暨业务培训会,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进一步强化基层监督力量,规范监委会履职行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末梢延伸。刚才,我们传达学习了相关会议精神,解读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法规,开展了业务培训。下面,我就进一步做好基层监督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基层监督工作的重大意义

基层监督是国家监督体系的"神经末梢",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支撑。当前,我们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基层治理效能直接关系到党的执政根基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从政治高度来看,加强基层监督是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党中央高度重视基层监督工作,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明确部署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集中整治工作。我们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做好基层监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2026年,中央纪委将持续推进基层监督能力提升工程,这既是政治任务,更是政治责任,必须不折不扣抓好落实。

从治理维度来看,基层监督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环节。村(社区)是国家治理的基石,监委会作为基层民主监督的重要载体,承担着监督村(居)务公开、财务管理、重大事项决策等重要职责。只有把基层监督做好了,才能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得到有效贯彻,才能维护好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实践证明,基层监督抓得好的地方,矛盾纠纷就少,发展环境就好,群众满意度就高。

从现实需求来看,加强基层监督是回应群众期盼的迫切需要。近年来,基层微腐败问题时有发生,有的干部吃拿卡要、优亲厚友,有的截留挪用惠民资金,有的在工程建设中暗箱操作,严重损害群众利益,侵蚀党群干群关系。群众对身边腐败问题深恶痛绝,期盼监督就在身边、正义就在眼前。我们加强基层监督,就是要让群众感受到纪检监察工作就在身边,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二、准确把握形势,清醒认识基层监督工作的短板弱项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基层监督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短板,需要我们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从思想认识层面看,部分监委会成员对自身职责认识不清、定位不准。有的认为监委会是"虚职",工作可有可无;有的担心监督过多会得罪人,影响邻里关系;有的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消极心态,主动监督意识不强。这些错误认识严重制约了监委会作用的发挥,必须切实加以纠正。

从能力素质层面看,监委会成员业务能力参差不齐。有的对党纪法规学习不够,对监督内容把握不准;有的不熟悉财务知识,看不懂账目报表;有的不掌握监督方法,发现问题能力不足。当前,村级"三资"管理、惠农惠民政策落实、小微权力运行等领域的监督专业性较强,对我们的业务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从工作机制层面看,监督体系还不够健全完善。部分村(社区)监委会与村(居)委会之间关系尚未完全理顺,监督渠道不够畅通,监督成果转化运用机制有待完善。一些地方还存在管理制度松、考核评价机制不健全、激励保障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影响了监委会成员的工作积极性。

从实际效果层面看,监督的精准性和实效性还有待提升。有的监委会日常监督流于形式,未能真正发现问题;有的发现问题后不会处置、不敢报告;有的监督重点不突出,眉毛胡子一把抓。特别是在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工程建设管理、集体资产处置等关键环节,监督还不同程度存在缺位现象。

这些问题和短板,既有客观因素的影响,也有主观努力不够的原因,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三、明确职责定位,充分发挥监委会"三大员"作用

监委会是基层民主监督的重要力量,承担着监督村(居)务、反映群众诉求、促进基层治理的重要职责。我们要立足本职、找准定位,切实发挥好"三大员"作用。

第一,要当好"监督员",做到监督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监督是监委会的第一职责,必须把监督贯穿于村(社区)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要紧盯村级"三资"管理,加强对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使用的监督,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每一项资产都得到合理利用、每一份资源都实现保值增值。要紧盯惠农惠民政策落实,监督各项补贴发放是否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是否存在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问题。要紧盯小微权力运行,依托"监督一点通"等平台,推动权力在阳光下运行。2026年,中央纪委将推广"扫码监督"平台,实现县乡村三级全覆盖,我们要提前准备、主动对接,确保平台用好、用实、用出成效。监督要做到位而不越位,帮忙而不添乱。要明确监督的边界和方式,既要大胆监督、敢于监督,又要讲究方法、注重策略,做到参与不干预、监督不越组代疱。对于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提醒、及时纠正,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第二,要当好"吹哨员",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监督的目的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而不是等问题严重了再去查处。要增强敏锐性和责任感,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苗头、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第一时间"吹哨"预警、如实上报。这是对组织负责,也是对干部负责,更是对群众负责。"吹哨"要吹得早、吹得准、吹得响。要建立健全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快速响应机制,畅通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要善于从日常工作中发现问题线索,从群众反映中发现异常情况,从细微之处察觉风险隐患。对于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该报告的要及时报告,该移交的要及时移交,绝不能压案不报、瞒案不查。

第三,要当好"宣传员",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传。监委会是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既要监督好干部,又要服务好群众。要主动向群众宣传党纪法规、惠农政策和基层监督工作成效,让群众了解监督、支持监督、参与监督。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及时向村(社区)"两委"反映群众诉求,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宣传要接地气、有温度。要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看得见的方式、信得过的实例,讲清楚党的政策、说透彻监督的意义,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要善于做群众工作,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把问题解决在基层一线,充分发挥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基层监督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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