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统战部部长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研讨发言材料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县委安排,这次领导干部读书班聚焦“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这一重大课题,组织我们进行集中学习和研讨交流,非常及时、十分必要。通过静心研读《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等重要文献,聆听了领导的辅导讲话,我深受教育和启发。下面,结合统一战线工作实际,我谈三点个人的学习思考和初步体会,不妥之处,请各位批评指正。
一、深刻领悟“政绩为谁而树”,在站稳人民立场中校准“定盘星”
政绩观,从根本上回答的是“为谁执政、为谁用权、为谁服务”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关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统一战线工作的本质是做人的工作,是党特殊的群众工作,其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必须是人、是人民。因此,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首要的就是要解决好“政绩为谁而树”的立场问题,把“人民”二字深深镌刻在心。
一是政绩观的根基,在于统战工作的人民属性。马克思主义政党最鲜明的品格就是人民性,我们党自诞生之日起,就把“为人民服务”写在自已的旗帜上。统一战线作为党的事业取得胜利的重要法宝,其核心要义就是“大团结大联合”,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为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而奋斗。从这个意义上说,统战工作的政绩,不是为少数人、为某个特定群体创造的,更不是为个人升迁铺路的“垫脚石”,而是为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增进人民福祉服务的。衡量我们统战工作做得好不好,最终的标尺是看人心聚得怎么样,共识筑得牢不牢,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有没有因为我们的工作而得到提升。
二是政绩观的检验,在于处理好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的统一。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时常面临如何平衡“让领导满意”和“让群众满意”的考验。错误的政绩观往往将二者对立起来,为了追求所谓的“显绩”,搞一些轰轰烈烈但华而不实的“花架子”,只唯上、不唯实。正确的政绩观则要求我们深刻认识到,对党负责和对人民负责是一致的、统一的。真正的政绩,应当是“没有水分的政绩”,是“经得起历史、人民和实践检验的政绩”。我们向党组织汇报的工作,必须是实实在在、惠及于民的成果。例如,在今年的“万企兴万村”行动中,我们不能仅仅满足于签约了多少项目、投入了多少资金的数字报表,更要深入田间地头,看一看项目是否真正带动了村民增收,村集体经济是否真正壮大,这才是对上负责的最好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