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党支部普通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查摆问题清单
一、对照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存在的差距
存在问题:本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重要论述的学习还不够深入系统,理论联系实际的自觉性有待加强,学习成果向工作实践的转化还不够充分;对纪检监察机关“走好第一方阵”要求的落实还有一定差距。
具体表现:本人在参加支部集中学习《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时,学习发言有时偏重于对原文的梳理归纳,结合本人纪检监察工作实际的深度剖析还不够,“把自已摆进去”的意识有待增强。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衡量干部业绩好不好,关键要看老百姓口碑好不好”的重要论述为例,本人在审视自身监督执纪工作成效时,对工作的群众获得感和实际成效关注还不够全面,衡量标准的人民性导向与总书记要求相比尚有差距,需要在今后工作中持续校正和提升。
(整改时限:2026年5月底前)
二、对照《政绩观偏差主要问题清单》存在的差距
存在问题:本人对照清单,在攻坚克难的主动性和执纪执法方式方法的精准性上还有提升空间;在运用“三个区分开来”原则处理具体问题时,把握的准确性和灵活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具体表现:本人在处理一起涉及基层干部轻微违纪问题时,对“三个区分开来”原则的运用还不够娴熟,对当事人在推进改革探索中出现失误的情形,在综合研判和政策把握上存在一定偏差,处理结果经申诉复查后作出了调整。这一情况提示本人,在执纪执法的精准性上还需进一步提升,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宽严相济、精准执纪”的要求在工作中的贯彻落实还有改进空间,处理复杂问题时的政策水平和方式方法有待持续完善。
(整改时限:2026年6月底前)
三、对照巡视巡察、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环保督查等反馈问题存在的差距
存在问题:本人对各类监督反馈问题的整改,在举一反三和建章立制的深度上还有不足;对反馈问题背后制度层面原因的深入研究和主动完善还需进一步加强。